与台湾籍、香港籍男人结婚后要多久
以下是相关你的"台湾"提问,台湾<移民署>相关的政策或规定如下: (要用心去读,我仔细看了也不全理解 )
大陆地区配偶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送件须知
一、所需资格:
(一)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经许可在
台湾地区长期居留满2年,且符合台湾地区与大
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第5项规定者(即
每年在台居留逾183日、年满20岁、品行端
正无犯罪纪录、提出丧失原籍证明、有相当财产
足以自立 或生活保障无虞及符合国家利益)。
(二)依亲对象死亡,申请人未再婚且已长期居留连续
5年每在台湾地区居住逾183日以上,并具有
前款资格者。
(三)与原依亲对象离婚,于10日内再婚或离婚后经
确...全部
以下是相关你的"台湾"提问,台湾<移民署>相关的政策或规定如下: (要用心去读,我仔细看了也不全理解 )
大陆地区配偶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送件须知
一、所需资格:
(一)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经许可在
台湾地区长期居留满2年,且符合台湾地区与大
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第5项规定者(即
每年在台居留逾183日、年满20岁、品行端
正无犯罪纪录、提出丧失原籍证明、有相当财产
足以自立 或生活保障无虞及符合国家利益)。
(二)依亲对象死亡,申请人未再婚且已长期居留连续
5年每在台湾地区居住逾183日以上,并具有
前款资格者。
(三)与原依亲对象离婚,于10日内再婚或离婚后经
确定判决取得、离婚后10日内经协议取得其在
台湾地区已设有户籍未成年亲生子女权利义务之
行使或负担,且该子女出生未满1周岁或满1周
岁在台湾地区居住每年逾183日,并具有 第1
款资格者。
二、应备文件:
(一)定居申请书,并附最近6个月内所拍摄脱帽、未
带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足资辨识人貌
,直4.5公分且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
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
,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1张,
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记载出生地及父母姓名之出生公证书。(并经海
基会完成验证手续)
(三)记载与依亲对象婚姻存续中、依亲对象死亡或离
婚后取得子女监护权之户口簿、国民身分证影
本或户籍誊本或其它证明(如死亡证明或法院判
决书)。
(四)台湾地区长期居留证件。
(五)流动人口登记联单影本。(验正本,收影本)
(预定暂住日期须涵盖居留期间及申请日)
(六)保证书:
1、应由依亲对象或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二亲等内
亲属1人为保证人;因故(无上开亲属或因案服
刑中或遭受家庭暴力,取得法院核发之通常保护
令)得觅在台湾设有户籍并有正当职业之公民1
人为保证人。
2、请携带身分证明文件及印章,亲至入出国及移民
署(以下简称本署)各服务站办理保证查核手续
。
(七)大陆地区证照(证照经收缴者,应附保管收据)
。
(八)刑事纪录证明。(最近3个月内由大陆或海外地
区开具并经海基会或驻外单位完成验证手续)
(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期间,每次出境3个月以
内者得免附之)
(九)最近3个月内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须由行政院
卫生署评鉴合格之公私立医院检查,且符合其订
定之健康证明应检查项目表【乙表】;妊娠孕妇
可免接受【胸部X光检查】)。
(在台湾地区长
期居留期间,每次出境3个月以内者得免附之)
(十)经海基会验证之丧失大陆原籍证明。(如一时无
法补具者,得填写具结书,俟定居后3个月内再
补具)
(十一)有相当财产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无虞证明(具
备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最近1年在台湾地区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劳工
委员会公告基本工资2倍(最近1年度各类所得
税扣缴暨免扣缴凭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2、最近1年在台湾地区金融机构逾行政院劳工委员
会公告基本工资24倍之储蓄存款或其它动产估
价总值证明。
3、台湾地区之不动产估价总值,逾行政院劳工委员
会公告基本工资24倍者。
4、我国政府机关发之专门职业务技术人员或技能检
定证明文件。
5、其它经主管机关认定之证明。
(十二)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本署认为有查证之必要,
得要求当事人检附其它文件,如结婚公证书等。
(十三)证件费:新台币400元整。
(十四)挂号回邮信封,并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邮
递区号及电话。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定居者本人应亲至入出国及移民署各服务站
申请。
(二)依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
定居许可办法(以下简称许可办法)第31条第
3项规定,丧失原籍证明未能于申请时缴附者,
经具结后得先发给定居证;其未能于许可定居之
翌日起3个月内缴附者,废止定居许可,并通知
户籍事务所注销其户籍登记。
(三)依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
定居许可办法第39条第 1 项规定:申请文件
有应补正情形,经通知之日起逾2个月仍未补正
者,驳回其申请。
四、申请处所及查询信息:本属各县市服务站;联络
信息请洽本署网站
本署网址:
署长信箱:
关于香港问题如下:
内地居民每天赴香港定居(单程证)有150个名额,”夫妻团聚”只是其中一项而已,在僧多粥少,名额有限,而申请单程证者众多情况下,因而中港两地人婚后申请夫妻团聚需排期、等候多年。
一般来讲,户籍在广东、广西、福建的等候时间会长些;约六年左右,其它地区约四年左右,一般从递交申请表那天起算,当然了,也不是以申请了时间长短为衡量标准,它是按不同情况有不等的分数,随着时间推移而自动加以累积,当”分”累积了越高,就越接近被批准的时候。
祝你好运!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