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为市政供暖,交房时变成小区集中供暖!可双倍索赔差价吗?收房后再索赔行吗?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开发商保证供暖、供水、供电都为市政的”,而交房时却变成小区集中供暖。市政供暖24元/m2采暖季,性能稳定,小区集中供暖30元/m2采暖季,价格上涨而且供暖效果也不如市政的。
1。收房时需要交纳供暖费,我可以拒绝吗?
2。收房是否代表着认可小区集中供暖?收房以后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3。要求赔偿的合理额度怎么确定?房屋使用年限为70年呢,每年都要为此多付500元的采暖费。
4。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赔偿,应该如何操作?。
向阳律师回复:
1、能不能以此拒收要看你们对交房的条件是怎么约定的,更为具体的就是收房条件中是否包括供暖、供水问题。
2、收房并不意味着认可小区集中供暖,可以对此单独追究违约责任。
3、如果有损失的话,就以损失为基础计算,如果没有损失要看交房条件的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
已经多交的部分肯定应当赔偿,不过以后可能多支出的部分是否赔偿要看法院...全部
向阳律师回复:
1、能不能以此拒收要看你们对交房的条件是怎么约定的,更为具体的就是收房条件中是否包括供暖、供水问题。
2、收房并不意味着认可小区集中供暖,可以对此单独追究违约责任。
3、如果有损失的话,就以损失为基础计算,如果没有损失要看交房条件的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
已经多交的部分肯定应当赔偿,不过以后可能多支出的部分是否赔偿要看法院对供暖、供水系统是怎样判决的,如果责令更换就不用赔偿了。
4、协商不成只能诉讼或仲裁。收起
大部分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签署由其单方提供的补充协议,以...
这位朋友你好: 根据你要求,总结以下条款供你参考: 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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