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用治疗。感染有乙肝病毒,有传染性。
我国约有1。2亿人携带乙肝病毒,其中乙肝患者大约有3000万。这个庞大的群体,使乙肝成了一个受到全社会关注的大问题。
一些不法医疗机构正是看准了这个庞大的群体,以及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急于求治的心态,在媒体上大打“包转阴”,“包治愈”的广告,以致乙肝的治疗出现了“不该治的瞎治,该治的又没好好治”的混乱局面。
在此声明:国家规定,乙肝不允许发布广告,所以凡是你见到的所有乙肝广告,不论其医疗单位看起来多么正规,治疗方法听起来多么神奇,都是非法的。
在我国,母婴垂直传播是乙肝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
由于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完善,误以为外来的病毒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对它没有识别和清除,于是病毒潜伏下来,与人类的肝细胞“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这类人,包括其他的肝功能始终正常,也没有任何不适症状的人,根本不需要治疗,过早,盲目地进行抗病毒治疗,非但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可能导致提前发病,甚至病情迁延发作,进一步发展为肝硬化,肝癌,得不偿失。
假如医学无限发达,任何乙肝病毒携带均需要治疗。但问题是乙肝尚无根治办法,在目前阶段只能是有所治,有所不治。 不应该治疗的用现有的方法治疗,反而伤肝,加速病变。所谓不应该治疗的乙肝,是因为没有办法治,或许将来医学发达后就可以治疗了,但现在不能。
有的不法医疗单位的医生就举例子:我的一个病人肝功能正常没治疗,后来发病了。用这种方法来吓人,以达到让人用他的药的目的。殊不知,这只是个别现象,而更多的人是用了他的药没什么效果,甚至变得更严重了,然后他又会说:“你早点来治疗就好了,现在晚了!”。
总之有效果的是他的药好,没效果的是你的病重。
一些感染了乙肝病毒的人,由于免疫系统激活不彻底,造成了肝细胞的破坏,却没有把病毒清除掉,其结果就变成了慢性肝炎,临床上的表现就是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
这时,就是目前普遍认为的抗病毒治疗的契机。
这一时机具体是指,当慢性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出现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主要是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到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时,就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
这是因为,在病情活动时,人体免疫系统处于和病毒斗争最为活跃的状态。这时,干扰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抗病毒药物与机体的“自卫活动”能起到“里应外合”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取得抗病毒的疗效。
通俗地讲,要决定您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首先需要完成以下3项检查:①两对半;②肝功能;③乙肝病毒DNA。 对照3张化验单的结果,需要抗病毒治疗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乙肝病毒DNA≥105拷贝/毫升,谷丙转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
2。乙肝病毒DNA≥104拷贝/毫升,谷丙转氨酶(ALT)≥正常值的2倍,e抗原(HBeAg)阴性。
3。对部分肝功能正常但是病毒量较高(乙肝病毒DNA≥105拷贝/毫升)的慢性携带者,尤其是年龄>35岁时,可考虑进行肝活检,若检查发现存在中度或中度以上肝组织炎症或肝纤维化,则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4。已经出现明显肝硬化表现的患者,不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不论谷丙转氨酶是否升高,只要病毒量较高,都应考虑使用核苷类药物抗病毒治疗。
值得注意的是,慢性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定期随访,不能自行随意吃药停药。
有人会说,不治疗那不是等死吗?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肝功能始终正常的人占多数,此部分人除了有传染性外,并不伤害身体,也不影响寿命。 对于无症状,肝功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能就此放任不管,是“暂不治疗”而不是“永不治疗”。
应每3~6个月检测肝功能,B超,乙肝病毒标志物等指标;待时机成熟,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饮食方面要求不严格,戒烟戒酒,忌高糖高脂食物,不滥服药,不过度劳累,适当运动即可;不要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反而对身体不利。
心理上不要有压力,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切勿相信什么“转阴药”的神奇效果。至于转阴药,有的是所谓的转阴和你所认为的转阴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他们所说的转阴有的指E抗原转阴,有的指乙肝DNA暂时转阴。
有的反复让你花钱治疗,直到你没钱时他才说:因为你没钱,没办法继续治疗,所以你不能转阴。 甚至有的包治愈,包转阴的直接骗足钱后人去楼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