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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您好!我想请问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朋友辞职了他们单位给交过住房公积金,现在她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不知道怎么提取,都需要什么证明、什么手续呢、、谢谢!

全部回答

2013-07-05

30 0
这个需要回原单位开证明的

2013-07-05

60 0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2013-07-05

47 0
正常提取公积金:到本单位财务部门领一式四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连同本人身份证、付房贷对账单或装修合同等送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但辞职的不得提取。此外,各地公积金管理政策不一致,以上供参考。

2013-07-05

31 0
这个直接去银行就能拿出来的。

2013-07-05

59 0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太原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提取 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 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 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 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 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 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 、 《房屋所有权证》 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 3 、 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 、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 、提取人身份证; 4 、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2 、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 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 ③ 提取人身份证; ④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⑵ 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 ① 《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 ② 《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 答案仅供参考。各地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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