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事宜事实经过:24号签订的租房合同,租赁期29日至明年28日,押二付三(第一次支付押金5600,租金8400,共14000元整).房屋空置8个月一直未卖出所以才改租,结果刚签订合同二个小时就有人愿意购买.房东立即通知承租方,因房子有人出价卖不租了,诚恳的道歉外还承诺退还所有金额并主动赔偿对方2000元损失.现在承租方不见面,且放话要告房东违约,要打官司.
其它补充及请求咨询的事项:
1.合同签订24号,实际租赁期是29日起,这种情况,合同生效否?
2.合同条款中有约定"租赁合同期内,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提供租赁房屋,甲方应按违约天数每天租金的双倍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另男方还须赔偿乙方双倍押金及退还已交剩余租金及其它经济损失."如果真打官司,我最大赔付违约金是多少?
3.房屋转卖有贷款手续要办,至少得二三个月后才能完全办完所有手续,房东希望和承租方以及转卖方三方沟通协调此事,是继续承租,又或是由房东悔约适当赔偿,但承租方拒不沟通,一再强调按合同办事,如若不然打官司.房东如何对应?
4.今天即是承租租赁起始日,还有二片钥匙未交付(已交付四片钥匙门禁车位卡电卡气卡等).拒侧面了解,对方已经另寻房子.
5.目前是有人愿意出价卖房,也知刚刚对外租出,希望能解约并适当赔偿,还未签订正式合同.
是否有证据:否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所在城市:湖南长沙市
承租方
房东
房屋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