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2014-05-06 08:17:26
简单的说,持有至到期投资,不管是不是国债,不管是不是免税,记住这条:
计税基础= 帐面价值 = 期末摊余成本 (不考虑减值的情况)
想要理解的话,稍微麻烦点
对于国债来说,利息收入免税,当期的利息免税,以后的利息免税
所以,税法和会计对于这一部分利润的认定,会有一个差异
但是这个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 (因为永远也不用交税)
因为 帐...[展开]
简单的说,持有至到期投资,不管是不是国债,不管是不是免税,记住这条:
计税基础= 帐面价值 = 期末摊余成本 (不考虑减值的情况)
想要理解的话,稍微麻烦点
对于国债来说,利息收入免税,当期的利息免税,以后的利息免税
所以,税法和会计对于这一部分利润的认定,会有一个差异
但是这个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 (因为永远也不用交税)
因为 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额 等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 或 应纳税)
存在差异但不是暂时性差异,那么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一定相等了。
不免税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略有不同
这里税法有一个特殊规定,是说持有至到期的利息收入 算所得税的时候按会计口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法)计算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存在税收和会计的差异
因此,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也一定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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