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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房屋买卖中的一个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爷爷在老家有两套房子,房屋所有权人为我的爷爷,但是由我的叔叔在住,在一年前,我的叔叔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且那人随即搬入,由于我的叔叔当时没有告诉爷爷,所以这事一年后才被我的爷爷知道,即现在,我的爷爷知道后,不想卖掉房子,可是对方已经住了一年了,所以我想问一下,我叔叔和对方签定的合同有效吗,不是一般非房屋所有权人给第三人卖房签定的合同无效吗,对方能不能已善意第三人来对抗我爷爷的意思而拥有此房屋呢,到底房屋现在归谁呢,谢谢帮忙了!

1、你的叔叔没有权利处置房产; 2、如果没有办理过户,而且明知道你的叔叔不是产权人的话,那么购买方根本就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主体资格。 解决: 购房方将房产腾退; 购买方的损失由你的叔叔承担

1、你的叔叔没有权利处置房产; 2、如果没有办理过户,而且明知道你的叔叔不是产权人的话,那么购买方根本就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主体资格。 解决: 购房方将房产腾退; 购买方的损失由你的叔叔承担收起

2006-08-13 2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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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仅仅是你叔叔给对方签订了合同,而没办理过户,也就是房产证还是你爷爷的,那么就是无效的;你爷爷可以收回房屋,对方向你叔叔索赔; 2、如果你叔叔背着你爷爷已进行了过户,也就是说房产证现在是对方的...全部

1、如果仅仅是你叔叔给对方签订了合同,而没办理过户,也就是房产证还是你爷爷的,那么就是无效的;你爷爷可以收回房屋,对方向你叔叔索赔; 2、如果你叔叔背着你爷爷已进行了过户,也就是说房产证现在是对方的了,那么你爷爷就很难收回了,因为对方是不清楚这里的情况的,对方买房的程序是合法的,错在你叔叔。只有你爷爷找你叔叔算帐了。收起

2006-08-13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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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你爷爷的.试想,你叔叔把我的房子卖掉了,我能认帐吗. 法律规定买卖房屋必须要经过产权过户,你叔叔将不是自己产权的房屋进行买卖,应该是没有经过过户的,这是对他人的财产权利侵犯.你爷爷可以根据合同...全部

当然是你爷爷的.试想,你叔叔把我的房子卖掉了,我能认帐吗. 法律规定买卖房屋必须要经过产权过户,你叔叔将不是自己产权的房屋进行买卖,应该是没有经过过户的,这是对他人的财产权利侵犯.你爷爷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请求撤消合同. 至于对方,应向你叔叔收回房款,并要求赔偿损失.收起

2006-08-12 23: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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