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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会计高手

某日,没收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500远,包装物增值税率17%. 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500 贷:营业外收入 427.35 应交税金 72.65 请问,包装物收不回来了,它的成本还没减,怎么可以直接扣了税就来当营业外收入呢?

    首先说明,上述所作分录是正确的, 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包装物时,按出租,出借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能给企业带来收入情况)或是营业费用(不能带来收入),贷记包装物,如果金额较大可通过“待摊费用“核算。
   收到包装物的租金,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到包装物押金,借:现金或是银...全部

    首先说明,上述所作分录是正确的, 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包装物时,按出租,出借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能给企业带来收入情况)或是营业费用(不能带来收入),贷记包装物,如果金额较大可通过“待摊费用“核算。
   收到包装物的租金,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到包装物押金,借:现金或是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逾期未退包装物,按没收的押金,借:其他应付款 ,按应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其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如有消费税,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因为在出租时包装物成本已经冲减,所以收不回来时不必冲减了!。收起

2006-07-13 0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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