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的哥哥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因为我男朋友家庭的经济情况有限,而我们又急于结婚,因此跟其哥哥商谈,同意低价转让给我们。但由于转让房款中,我和男朋友各50%的,因此我们希望房产证上能够写两个人的名字。所以,问:
1。我们都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是否可以在未婚的情况下购买呢?
2。
经济适用房审批资格一般是按照家庭年收入上限计算的,是否我们分别申办下来了经济适用房资格,还需要再次共同申请审批一次呢?
3。经济适用房32万的审批标准是怎么合算出来的?
4。在二手房市场中国家为了价钱监管税费,有一个评估价格,在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的转让交易中,是否还存在一个评估价格?
5。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5年内不得高于原购买房价转让。那么在转让是否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的衡量如何划定?例如,原房价总额为31万元,我们的审批资格均为28万,而此次转让的价格为20万,这样我们是否不需要交纳综合地价款了呢?
6。
转让的手续和证件都有哪些??
。
要加上你的名字 1、必须已结婚! 2、必须补交契税!
就算你怀疑你也不能总是问呀,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是你,你会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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