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宗教

耶稣是什么?耶和华是什么?

原谅我的无知,可是问这个问题就是为了我的有知!

全部回答

2006-07-05

0 0
    耶稣是谁? 耶稣是历史上最卓越不凡的人物,是西方文化的轴心——我们今天采用的历法,就是以耶稣的出生为划分:耶稣出生之前的年份称为:“主前”(Before Christ,简称BC);耶稣出生之后的年份称为(Anno Domini,简称AD)。
   耶稣是神的儿子。  有人以为耶稣只不过是一个“优秀的宗教导师”——这看法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 一、耶稣的宣称 耶稣说过他是神的儿子,与神同等:耶稣宣称自己有赦罪的权柄,又说他有一天要审判世界——世人终极命运如何,全在乎他们在世之时,如何看待耶稣。
   已故剑桥大学教授、名作家鲁益师(C。  S。Lewies)说得好:“如果耶稣只是凡人,却说出‘新约圣经所记的’那些话,他就绝对不可能是万世师表!他要么是疯到一个程度说自己是个皮蛋,要么是地狱的恶魔——我们必须作出选择:耶稣若非神子,就必然是狂人(甚至比狂人更恐怖的人!)……不要再自以为是地胡说耶稣是什么“万世师表”了——他的言行催迫我们选定路向——这当中不存在着模棱两可的犹疑!” 二、耶稣的品格 很多不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却会同意耶稣的一生是“毫不利己,全心为人”的完美榜样。
    大文豪陀妥也夫斯基(F。M。Dostoevsky)说:“我相信不会有人比耶稣更可爱、更有深度、更仁厚、更纯洁。虽不情愿,但不可不承认:‘从来没有人能与耶稣相比,将来也不会有人能比得上他。
  ’” 耶稣的教导,是举世公认最纯全、最深刻的教训——比古今中外任何哲人学士所说的都好。   鲁益师说:“事实摆在眼前,耶稣显然不是疯子或恶魔,因此,不论我觉得如何离奇、惊诧、难以置信,仍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实:耶稣的的确确是神。
  神曾经道成肉身,来到这被仇敌占据的世界。” 三、耶稣胜过死亡 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证据实在无懈可击。  当耶稣的门徒跑进了耶稣的坟墓里,他们发现耶稣的尸身不见了,只剩下裹尸布叠在一旁。
   其后六个礼拜,有超过500人亲眼看见耶稣。本来已灰心丧气的门徒们,生命就此忽然改换一新,基督教会也就此诞生,并且增长迅猛! 前英国首席大法令勋爵(Lord Darling)说过:“支持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证据确凿——不论正面证据、反面证据、事实证据、环境证据,都不存在任何破绽!任何头脑清醒的陪审团,必然会作出一致的判决:耶稣复活的历史事实千真万确。
    ” 对这些事实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耶稣曾经从死里复活,所以证明他真是神的儿子。 耶稣为什么降世为人? 耶稣是唯一一个自己决定要来到世间的人,也是极少数甘愿受死的人。
  耶稣曾经说过,他降世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我们死:“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可 10:45) 十字架是人类历史上数一数二的残酷刑具。历史学家西塞罗(Cicero)形容十字架的刑罚是“酷刑中最残忍可怖之酷刑。
  ” 耶稣被钉十字架前,要先被绑在一条柱子上受鞭打;那鞭子不是普通的皮鞭,而是4、5条镶有尖刺铅粒的皮条带合成的鞭子。  主后三世界教会史学家西比乌斯(Eusebius)这样描述罗马人的鞭刑:“犯人皮开肉绽,肌腱与内脏尽现!” 耶稣受完鞭刑,还要被迫把六尺长的十字架背到受刑的山上去(耶稣途中不支倒地)。
  耶稣到了钉十字架地地方,兵丁用六寸长的大钉子,猛力去钉耶稣的手腕和脚,钉牢了,就把十字架竖起来。  耶稣悬挂在十字架上有六个钟头之久,他的生命在难以言喻的剧痛中,一点点的流逝。
   可是耶稣受的最大痛苦并不关于肉体,甚至不关于精神,却关乎灵性——耶稣背负我们的罪,不得不与至圣的父神上帝暂时隔绝。 耶稣为什么死? 耶稣说他为我们死——“为”是“替代”的意思。
    耶稣替代我们死,因为他爱我们,不愿意我们因自己所犯的罪受刑罚。耶稣甘愿被钉十字架,无异于公开宣告:“我要以自己来承担众人的罪债。” 耶稣为你死、为我死——就算你或我是世上唯一的人,耶稣也会为你死、为我死! 使徒保罗说:“神儿子……爱我、为我舍己。
    ”(加 2:20)是的,耶稣爱我们,为我们付上性命做赎价。 “赎身”的原意出自奴隶市场:一个人付上价银,买下一个奴隶,然后让奴隶自由离去,这就是“赎身”。
  替人赎身的人必须付出赎价——耶稣以十字架上倾流的血为我们付了赎价,使我们得自由。 31、耶稣死时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太27:28"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约19:2"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  ●光明顶解释:  兵丁给耶稣穿上红袍,一般解经学者都说,这件袍是罗马士兵的战袍。
    颜色毫无疑问是红色。给耶稣披上的这件袍,是件褪色的旧袍。目的是要戏弄耶稣,要称呼他犹太人的王。但是当时王袍的颜色不是红色,是紫色。一件红色的战袍怎么可以称为王袍呢?这就是他们使用旧战袍的缘故。
  因为褪色的战袍,和褪色的王袍颜色相差无几。所以马太说是红色袍子没错。约翰按他们戏弄的目的,说这是件紫袍也没错。  由于已经褪色,褪色红袍和褪色紫袍相差不多。  (参考Matthew Henry's A Commentary on the WholeBible, Vol。
   5, Revell, original 1721, newly printed 1980)  32、耶稣死前喝的什么酒? 太27:34"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
    他尝了,就不肯喝。"可15:23"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却不受。"  ●光明顶解释:  「苦胆」在此作形容词用,形容没药的苦味,没药是实际上用在酒中的药材。
  目的是止痛。所以耶稣尝了就不喝。他要撑到最后一刻都保持清醒。再者,这种酒由于是给死囚喝,所以是作坏了的酸酒。  别的福音书也写成醋。都是同一种东西的不同写法。  33、耶稣最后说了什么话? 太27:46"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路23:46"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说了这话,气就断了。"约19:30"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  ●光明顶解释:几次发生问题,都在希腊文的Aorest Tense。 这种英文译本通常译作过去式的时态,其实在希腊文里不只是过去,而且还包括一种断续的动作。  意思是说,这句话的动作,不是实时相连。
  中间还有其它的动作没有包括在内。如果是持续,连接的动作,希腊文就使用现在式。所以路加的「大声喊叫,气就断了。」不表示大声喊叫和气就断了中间没有讲别的话,或没有作其它的动作。耶稣的十架七言,多少年来被太多的诗人拿来作歌颂赞。
  次序和关系有许多牧师研究过。  也有许多人用来作讲道的题目。绝大多数人都有清楚的认识。所以通常没有人拿来争论。因为这件事没有成为一个争论的问题。大多数的争论者,都会研究清楚,才把问题提出来,不会自取其辱的把一个明明错的问题,提交给大家去驳斥。
    34、耶稣复活后谁在空墓旁边? 太28:1抹大拉的马利亚,那个马利亚和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  可16:1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和一个坐在坟幕里的少年约20:1抹大拉的马利亚,西门彼得,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和两个坐在坟幕里的天使。
    ●光明顶解释:耶稣复活后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到现在已经两千年。除了当时有上述的几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出现在空墓旁之外,还有十字军东征、朝圣的基督徒、回教徒、以及现代的观光客。  (虽然他们可能去的空墓,有可能不是原始的空墓。
  )再加上许多无心经过空墓旁的人。这些人都是在不同的时间出现在空墓旁。由上述的三段经文来看,抹大拉的马利亚停留在空坟旁最久。其它人都是来来去去。但是连抹大拉的马利亚最后都离开了。所以方舟子问:「耶稣复活后,谁在空墓旁边。
    」我可以说,有成千上万的人在空墓旁边出现过。而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组合。这一点我一点也不明白方先生的论点在那里。因为人是活的,会运动,会离开。就算是当天听说耶稣尸体不见了,一定也会有许多人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没有记载在圣经中的其它组合一定也曾经出现。只是我们不知道。  这种论点一点也不能证明圣经有错。只能证明发问的人已经迷信圣经有错到一个饥不择食的地步。  35、犹大是怎么死的? 太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徒1:18"这人(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  "  ●光明顶解释:  犹大吊死以后,有一段时间没有被人发现。
  所以他的尸首在绳子上腐化,跌下来的时候,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看见的人,有些只报告吊死,有些报告肚腹崩裂,肠子流出来。人死了以后,什么事都会发生,别人对他的死因,也是各有各的说法,这种现像,除非当事人出面,谁都没有办法澄清。
    而死人又不会讲话。让他去吧!  至于使徒行传1:18的话,又是希腊文的断续过去式。前面已经说过。这几件事都不是同时发生的。并且不是同一人个做的。使徒行传1:18用简单的描述方法,在一句话里把整个事件都报告出来。
    36、是谁买了血田? 徒1:18"这人(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  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太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  ●光明顶解释:这里又有一个希腊文的文法问题。
  希腊文除了断续过去式、现在式、完成式、将来式之外,还在每一种时态中,都有反身和被动式。也就是说,一件事,如果用了这种字尾,就表示这个动作有自己做的,和别人做的两种可能性。很多时候,这种情形不太明显。
    例如,如果说:我去吃饭。在希腊文中,有可能是我自己去吃的饭。也有可能是别人叫我去吃饭。要看上下文才能知道到底是反身,或者是被动。犹大出卖耶稣的价银,很清楚的已经被他交还给犹太人。
  出面买血田的是犹太官府。但是买的时候,用的名字是犹大。因为官府不愿背负出买耶稣的罪责。  你说,是谁买的田吧!  37、鸡叫了几遍? 可14:68"于是出来,到了前院,鸡就叫了。
  。。。。。。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  "太26:74"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立时,鸡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路22:60"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今日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他就出去痛哭。"约18:27"彼得又不承认。立时鸡就叫了。"  ●光明顶解释:  如果只是单纯的问我,这几段经文,那一段作准,我会说:马可是彼得的秘书。
  通常解经学者都说,马可福音就是彼得口传福音的文字本。彼得自己当然比谁都清楚鸡叫了几遍。  所以应该是鸡叫二遍以前,他三次不认耶稣。但是这鸡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认耶稣,太过绕口。
  当年的人没有我们这种福气,可以一人一本圣经拿在手上,到里面去找矛盾。他们完全靠背诵圣经,才能把福音传出去。在这种情形下,简化内容非常重要。我最近教人背诵一分福音的大纲。最大的问题就是记不住。  如果再加上鸡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认耶稣这种绕口令,就真会让人气结。
  所以简化本的作者就说,鸡叫二遍真的那么重要吗?三次不认耶稣才是重点。就算只背诵「鸡叫之前,三次不认耶稣。」也不否认在这次鸡叫之前还叫过一次嘛!所以就这么定论了。  38、只看到光还是只听到声音? 徒9:7"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了声音,却看不见人。
    "徒22:8"我回答说:'主啊!你是谁?'他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  ●光明顶解释:  这里又是希腊文文法的问题。
  他们的名词有一个属格,英文没有这种属格。中文也没有这种属格。  这种属格,翻译作:「听见,却没有听明白。」「看见却没有看清楚。」其实只是一个字,加上一个字尾。就把这个字,变成听见,却没有听明白了。
  而这两节圣经里,这种属格就出现了不下四次之多。如果再加上名词、冠词的属格变化,这一句里至少有十二次这种「有听没有见」「有看没有见」的字尾变化。  如果一一都翻译出来,你可以想象这短短的几个字,可以变成多少中文。
  保罗说到那些人听见没有听明白,看见没有看清楚。也说到他自己听见又听明白,看见又看清楚。每一个人都加上了说明。可以说是小心到极点。因为他是在国王面前或法官面前申诉。必须字字小心。研究希腊文的时候,这一句话是最清楚的genitive case的学习。
    几乎每一个学希腊文的学生,都一定要学这一句话。翻译最贵简洁。所以难怪这两节圣经翻得简单明了了。至于光和声音,按照希腊文看,是又有光,又有声音。这两节圣经,应属于了解或征询的问题,对信仰完全不起冲击的作用。
  按方先生的意思,他选这两节,是觉得这里有一个大冲突。但是他既然没有多加说明,我也猜不出来冲突在那里。   万物的创造者——耶和华 旧约时代的先知们一贯有一种共同的认识,那就是上帝不但谴责以色列人的背信弃义,还要对埃及为首的各国国民进行审判。
   初期的《圣经》思想将上帝认为是以色列民族的上帝或是守护神,而以先知以赛亚为代表的后期《圣经》思想认为,上帝平等地对待世人,应该作为全人类的礼拜对象。  他的这种观点得到了承认。
   到了公元前550年,“惟一上帝”理论出世了。 耶和华,这位以色列的主人、拯救者和世人的统率者这样说:“以我为始,以我为终。除我之外无神灵存在。” 被认为是犹太教礼拜灵魂的祈祷文这样写道:“听啊,以色列人!耶和华是我们的上帝,耶和华是我们惟一的上帝!”这个祈祷应该是在耶和华被作为惟一上帝确立之后才有的吧。
     历史上,这种“惟一上帝”的理论曾经得到深化,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耶和华”这个名字本身就有十分明显的“惟一的上帝”的色彩。 最初,上帝现身在摩西面前的时候,说自己是“惟一的上帝”。
  对此,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创造上帝的上帝”。耶和华是希伯来语的“创造”这个词变来的,就是说,耶和华是业已存在或者即将存在的万物的创造者。  这也是《圣经》的解释,所以《圣经》不承认在万物创造以前,除了耶和华还有别的上帝存在。
   根据《创世记》中的典故,上帝先在黑暗和混沌中创造了光,接着创造了天地、生物和人。根据埃及和希腊的神话传说,宇宙中最初只有一个上帝,而后诞生了很多上帝,分别创造自己的天、地、水、风、云、山和河流等自然事物,而宇宙是在诸上帝诞生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而已。
    虽然诸上帝们能够决定人和自然,但他们也只是包含于宇宙的一种存在。根据这种认识,宇宙也会被上帝认为是永远存在的事物。相反的是,《圣经》认为上帝是超越虚无和万物的惟一创造者。
   《圣经》的思想虽然是公元前七、八世纪的产物,但在当时多神教的社会中也称得上“极具想象力”。  我们不能否认,“创造上帝的上帝”这种说法所带有的形而上学的色彩使得“惟一上帝”论的发展成为必然。
    。

2006-07-05

34 0
楼上的棒棒糖你真利害,知识很高。看了你的话。觉得听了一次道。真棒!!!!阿门----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宗教
其他社会话题
公务办理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宗教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