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发放奖金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
1、公司给员工发放奖金由公司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按当月工资加奖金按下列比例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 数 全 月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全部
1、公司给员工发放奖金由公司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按当月工资加奖金按下列比例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 数 全 月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2、特殊的按下列计算: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例如: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900元,就直接将一次性奖金额除以12,余额为12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400×10%-25=141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900-800)×5%-0=5元;最后,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15+5=1420元。
如果李某当月工资为700元。费用扣除额800元与工资的差额为100元(800-700),奖金减去这个差额后的余额为14300元,14300元除以12等于1191。67元,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400-(800-700)]×10%-25=1405元。
3、在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平时按月取得的生活费或部分工资,应按月依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取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分配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所派发红股的票面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部分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份制企业以股票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转增股本,视同对个人股东的利润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 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除免税的奖金外,不论其来源于何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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