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A(乙方)合租一套两居室房子,与房东(甲方)定合同是1年,合同是签的我和小A两个人名字,违约金是500元,因为我和小A小矛盾,小A要求他自己一人租房,给我250元,但是我不愿意搬,因为找房很麻烦,我要求要么两个人继续合租,或者他搬走我自己一个人租房。 请问我可以继续租下去吗,如果小A叫房东叫我走,我必须走吗,如果我走小A留下并且他答应帮房东支付违约金,需要赔我多少违约金250还是500(能帮我达到不搬家的目的吗)问题补充:如果我不得不搬走,我搬家费用是自负吗,如果我找新的租房成本费用也是自负吗。
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你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是一年,只要你没有违约行为,房东就不能强制你解除合同,即使他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行。小A与你发生矛盾,如果他不愿意继续与你同租一处住房,可以选择自己离开,但不能强制你退租。
违约金是你们两个与房东之间的关系,现在是你和A之间的矛盾,与房东无任何关系,你们与房东之间为存在违约的行为,不用支付违约金,你与A原来没有协议,则只有另行协商解决你与A之间的问题,协商不成,如果都不愿搬的话,则只能维持现状。。。这是没有办法的,谁叫你们要合租,事先又不订好内部协议的呢!!!!!!!!!!!!!!!!
你不必搬走。
跟A好好谈谈,尽量不要搬家,请他吃顿饭,如果调解不成,让他搬走,你给他250。
你和小A共同作为甲方,因此房东是不能单方要求你搬走的,否则就是房主违约. 如果你走,要看是什么原因.如果是你和A达成协议,那么房主不算违约.如果是你被A挤走,不管如何,那是你和A内部的问题,房主一样不算违约. 搬家费用要看合同规定.如果没有,则房主没有支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