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受益计划 会计处理 怎么理解?
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计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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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计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
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受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金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1项和第2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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