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其一亲属介绍下,买下了一些该亲属与他人向某村租赁的土地(当时不知道是租的)。由于太过于信任该亲属,在未见到有关证件的情况下,就付了50万订金,并写了购买协议书。当事人发现此情况后非常着急,立即要求返回现金50万。但对方以违反合同为由,拒不返款,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他现在又应该怎么做?
这合同是个无效合同。说他无效有以下根据:
1、如果你们签订的是“购买协议书”,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买卖土地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2、如果说不承认是买卖土地,那么按合同说是转让,可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另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你们没有履行这一手续,因此,你们之间的私自转让是非法的、无效的。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你们之间的合同违反了《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因此,他们应当返还非法所得。
不过,刑事责任是不够的。因为你应该知道相关法律法规而不知,签订合同前应该对相关证件进行核对而没有核对,是属于你的疏忽造成的,因此,这不能构成诈骗。 如果他们用假的文件或证件欺骗了你,这就构成诈骗了。
你可以就此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把这几个都列为被告,让他们共同承担返还责任。
明知是他人的土地予以出卖并拒不向村里面交出卖款,是构成诈骗罪。如果是这样,可晓以利害,不通则向公安报案。 如果转让的是围垦股份,则可能是有效的。试着看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另外,处分合伙体的不动产,或重要事项,须经合伙体全体人员同意。否则后果应由处分人个人承担。
本案能否定性为诈骗不好说,需要看合同内容及签约的具体过程而定。如果对方故意隐瞒事实,编造自己有权处置土地的谎言欺骗你朋友签订该合同,那么可以构成合同诈骗。不过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对方则似乎没有刻意的伪造证明,编造事实来骗取你朋友的信任。
你朋友之所以签订该合同,自己有着相当大的过失,居然在连起码的土地证等相关权利证明都没有看过的情况下就签了购买协议,实在是过于轻率。
不过就算不能成立诈骗,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该合同内容无疑是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的。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款的规定,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你朋友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处理,即: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你所说的情形,不一定属于诈骗,因为如果对方根本就没有土地的话,或是根本就没有相关的处分权时,才有可能构成。
如果存在,那诈骗当然不成立了。
三、租赁的土地,你的亲戚无权处分,因此根本就不存在合同生效的问题。 因此,对方所说的违约无法律根据,你不必担心。
四、从法律的角度上你的亲戚和对方对你的财产存在恶意占有,如果对方不返换,构成《刑法》中的侵占财产罪,但要看对方是否从一开始就有占有你财产的恶意,如果有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或向当地检察院举报,请尽快。
五、鉴于你所说的情况,通过和解已无必要,请尽快通过司法手段解决,不然即使你在法律上有保障,但是你的巨额财产也无法追回。 请尽快行动来保护你的权利。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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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事起诉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产,要想追究幸事责任比较难
不用看合同 以隐瞒事实签定的是无效合同 从简单叙述看能够构成诈骗 关键是看你如何取证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签定虚假合同 这几个要件都占全了 现在的问题是要取证 记得起诉前要申请诉前保全 将整个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清 防止转移财产 农村的经济诈骗往往是赢了官司没了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