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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还款的帐务处理问题???

  今天(06年6月8日)办了一笔 提前还贷 的业务,是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贷款金额为十四万七千元正,贷款期限两年(2004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7日).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首期还款额为6537.41;按月计息,每月20日扣款.正常利率为6.336%,超期利率为7.56%,今天办了两笔还款,第22期超期还款(本应在5月20日扣收),本金为6435.11 正常利息102.30 罚息25.68 复利0.41 ;最后提前全额还款,本金12,939.21 利息40.99 第22笔还款的分录为: 借 现金 6563.50 贷 逾期贷款 6435.11 贷 应收利息 102.30 贷 罚息 25.68 贷 复利 0.41   问题:罚息和复利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又应该计入哪个科目下?? 问题有点复杂.我一直搞不懂这个问题,急!!!请赐教!!非常感谢!。
  

全部回答

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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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息=上期剩余本金*本期逾期天数*日利率 复利=本期正常利息*本期逾期天数*日利率 以上日利率=7。56/36000,逾期天数为19天 消费贷款至还款日未按时还款即开始计收复利,复利只对利息而言,本金为罚息。
  公司贷款计息日不归还利息即开始计收复息及罚息。 至于会计科目,各行有所不同,有的行对各种类型的利息收入分设科目(像你所列一样),有的行不分设,只对一类贷款的利息收入进行分设科目,如消费贷款利息收入、批发贷款利息收入等。
     如果是前一种,则按你所说列入相应会计科目,如果是后一种,则全部列入消费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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