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无形资产概述是什么?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没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力或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它没有实物形态,但却具有价值,或者能使企业获得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的盈利能力。
2.能在较长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无形资产能在多个生产经营期内使用,使企业长期...全部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没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力或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它没有实物形态,但却具有价值,或者能使企业获得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的盈利能力。
2.能在较长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无形资产能在多个生产经营期内使用,使企业长期受益,因而,属于一项长期资产,企业为取得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
3.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为了出售。
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了管理目的,而不是为了对外销售。脱离了生产经营活动,无形资产就失去其经济价值。
4.能够给企业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大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其预期的获利能力不能准确地加以确定。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不能代表其经济价值,一项取得成本较高的无形资产可能为企业带来较少的经济效益,而取得成本较低的无形资产也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
5.企业有偿取得。只有花费了支出的无形资产,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否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无形资产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一是该资产为企业获得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企业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稳健的估计。
二、无形资产的核算内容
物业管理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一)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发明创造所拥有的独占权和专有权。并不是所有的专利权都能给持有者带来经济利益,有的专利可能没有经济价值或具有很小的经济价值;有的专利会被另外更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所淘汰等。
因此,企业毋需将其所拥有的一切专利权都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只有那些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经济价值,并且企业为此花费了支出的专利,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企业专门在某种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图案、标记的权利。
商标权的价值在于它能使享有人获得较高的
盈利能力。
企业自创商标并将其注册登记,所花费用一般不大,是否将其资本化并不重要。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如果企业购买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的,可以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这时,应根据购入商标的买价、支付的手续费及有关费用记账。投资者投入的商标权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账。
(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时可能不花费任何代价,如企业所拥有的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这时,就不能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花费了支出,则应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这里涉及两种情况,一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企业要支付一笔出让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二
是企业原先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没有入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时,应按规定将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
(四)特许权
特许权也称为专营权,指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前者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讯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等;后者是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的分店等。
会计上的特许权主要是指后一种情况。只有支付了费用取得的特许权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五)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经验。
非专利技术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非专利技术有些是企业自己开发研究的,有些是根据合同规定从外部购入的。如果是自己开发研究,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会计核算上一般将其全部列作当期费用处理,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从外部购入的,应按实际发生的一切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非专利技术可以作为资产对外投资,也可以转让。
(六)商誉
商誉是指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通常是指企业由于历史悠久、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
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商誉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关,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种资产分开出售。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但只有外购的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即只有企业在购买另外一个企业时,才能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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