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交了首付 贷款未还清 购房合同男方一个人
配偶信息变更 办理规定 配偶信息变更业务,主要是指增加配偶信息、删除配偶信息两类, 即借款人申贷时为单身,还贷期间结婚需增加配偶信息或借款人申贷时为已婚,合同履行期间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但借款主体未做变更,需删除配偶信息。
增加配偶信息,借款人及配偶必须同时到场;删除配偶信息,如借款人不配合办理,可由借款人原配偶提供真实有效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借款人离异、死亡,抵押物权属发生转移,抵押物承受人须在正常还款情况下申请办理主体变更业务,原借款人存有逾期须先办理逾期还款。
1、因借款人离异发生借款主体变更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调解书、裁判文书; (3)《借款合同》;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办理房产证相关材料); (5)变更后借款人收入证明; (6)变更后借款人公积金联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