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在徐州买车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警灯、...全部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四川省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9、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0、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12、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下列事项,并将相应事项签注在《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相应栏目内:第十点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按照实际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录入,但不包括起止符号;无发动机号码的,录入“无”;第十一点 车身颜色:按照白、灰、黄、粉、红、紫、绿、蓝、棕、黑归类录入;多颜色车辆,只录入面积较大的三种颜色;颜色为上下结构的,从上向下录入,颜色为前后结构的,从前向后录入,颜色与颜色之间加“/”;车身颜色中有装饰线、装饰条的,不按照多颜色车辆录入。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业务岗位应当移交嫌疑车辆调查岗调查:机动车来历凭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的。
第八十二条 地(市)以上车辆管理所的岗位设置,按照《车辆管理所业务岗位规范》的规定执行。县车辆管理窗口的基本岗位为:登记审核检验岗、档案牌证管理岗和业务领导岗。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设置计算机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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