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公有住房出售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可出售公房包括: 1、由部队或
其他系统单位职工免租使用的房管部门所有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2、产权已转移地方的原部队的住房,可以出售。
3、同幢住房内有独用、有合用的,凡厨房间和卫生间由一户使用的公有住房,可以出售。 4、被拆迁安置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该被拆迁户户口迁入后才能予以出售。
5、因规划、配套等原因未申请房地产权证的住房不予出售。 以上即是已购公房不可以上市出售和可以上市出售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完本文后,对这些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今,公房的上市出售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能随意上市出售,这点您应该有所注意,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或者到房管局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