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由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为24元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应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4元。
云岗地区使用热电厂热力取暖的收费标准按照市热力集团的收费标准执行。 燃煤锅炉(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
5元。 燃煤锅炉(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9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9元。
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其它供应对象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 对取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和简易房屋、工棚及冬季施工特殊用热的加倍收费。
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按以上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除以0。 75的换算系数计算。例如:燃油锅炉供应居民取暖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每使用平方米、采暖季价格为30&pide;0。
75=40元。 以上取暖费一律为到户价格,不得另加其他费用。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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