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记忆?最重要的是背史地政生文
常用的记忆法有联想记忆法和场景记忆法,我以我讲的内容示范一下。记忆方面;
刑法的法条及司法解释错综复杂,并且有些条文之间又有相似之处,看起来眼花缭乱,刚看完暂时记住了,过几天又忘了,更别说记得正确无误,从历年真题分析,要求记忆法条的准确度相当高。 下面看一下《李文华的刑法特殊记忆法》,不但不用死记硬背,还不会忘记。
例如:
例1、《刑法》第17条 第2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实施上述八种行为之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把八种行为分解为四组:
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全部
常用的记忆法有联想记忆法和场景记忆法,我以我讲的内容示范一下。记忆方面;
刑法的法条及司法解释错综复杂,并且有些条文之间又有相似之处,看起来眼花缭乱,刚看完暂时记住了,过几天又忘了,更别说记得正确无误,从历年真题分析,要求记忆法条的准确度相当高。
下面看一下《李文华的刑法特殊记忆法》,不但不用死记硬背,还不会忘记。
例如:
例1、《刑法》第17条 第2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实施上述八种行为之一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把八种行为分解为四组:
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简称为“两故意”
②强奸、抢劫, 因为“同音 ” 简称为“两抢”
③贩卖毒品、投毒(改为投放危险物质) 为了好记 简称为“两毒”
④放火、爆炸 爆炸起“火” 简称为“两火”
简称共有五个字“故意、抢、毒、火。
”把他们组织一句话。
“故意抢有毒的火,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关记忆】
第50条
对下列两类严重的死缓犯,可以限制减刑:第一,累犯;第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第81条 第2款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十四-十六周岁 故意杀人 抢劫 强奸 放火 爆炸 投毒 故意伤害 贩毒
死缓犯可以限制减刑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绑架 累犯
十年以上、无期不假释
例2、第358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361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362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记住这几个条文可以用《李文华刑法场景记忆法》。
要记住第361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我把他们称为“旅游业”,假设自己要去旅游要与哪些单位打交道,要到达旅游地点首先要租一辆汽车(出租汽车业),到了景点要有一个住宿的地方(旅馆业),有了落脚的地方就要吃饭(饮食服务业),住好吃饱了,就有精力了解景点文化和在景点娱乐(文化娱乐业)。
记住“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首先想这些单位人员,(组织)他人卖淫的,有些人员不从,就来硬的(强迫)他们,有些人不吃硬 ,就来软的引诱他们,后来他们同意了,没有地方也不行,就给他们提供地方(容留),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嫖客)就给他们(介绍)。
“只要记住了这些上述其他的条文就很好记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