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自行雇人算不算公司员工?
在一审审理中,建材厂拿出货车购置证明、行驶证、汽车营运服务合同、工资表、医药费发票等证据,证明钟南驾驶的货车是代强的私车,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并非建材厂的财产;钟南的工资是代强发的,也和建材厂无关;钟南受伤后的医药费也是代强垫付的。 一审法院据此认为,钟南与建材厂双方在经济、人身、组织上均没有隶属关系,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必备要件。2014年11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钟南与建材厂不具有劳动关系。钟南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在二审中,重庆一中院查明,该建材厂系代强独立出资建立的私营企业,仅有数名员工,劳动人事关系的管理并不规范;代强个人购置的货车虽然没有挂靠在建材厂名下,...全部
在一审审理中,建材厂拿出货车购置证明、行驶证、汽车营运服务合同、工资表、医药费发票等证据,证明钟南驾驶的货车是代强的私车,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并非建材厂的财产;钟南的工资是代强发的,也和建材厂无关;钟南受伤后的医药费也是代强垫付的。
一审法院据此认为,钟南与建材厂双方在经济、人身、组织上均没有隶属关系,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必备要件。2014年11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钟南与建材厂不具有劳动关系。钟南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在二审中,重庆一中院查明,该建材厂系代强独立出资建立的私营企业,仅有数名员工,劳动人事关系的管理并不规范;代强个人购置的货车虽然没有挂靠在建材厂名下,但是一直在为建材厂运输建材。于是,重庆一中院向建材厂提出举示关于代强在本案中的行为是代表建材厂还是其个人行为的证据的要求,但建材厂未能举示相关证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