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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一个出生后但还未独立呼吸的婴儿,该怎么判罪?

婴儿能独立呼吸法律才赋予生命,但有的婴儿出生后并非立刻呼吸,假如,在这时被人杀害,该如何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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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4

0 0

    我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对于出生的认定,我国采取的是“独立呼吸说”,该说认为应以胎儿能够独立呼吸之时为出生时间。所以,以此而论,婴儿在出生后还不能独立呼吸时,视为没有生命,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但近来有学者也认为“独立呼吸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缺陷,因为如果采取独立呼吸说,那么,假如当胎儿已经露出母体,尚未独立呼吸之际,医生立即故意使其窒息而死,此时又不能视为故意杀人,这就导致出现了对生命保护的空档。
     但就目前而言,此说相比较其他说法,还算是比较妥当的。

2006-06-02

85 0

若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就应定为故意杀人罪。

2006-05-24

114 0

所谓独立呼吸说只是法理上的一种判断婴儿是否具有独立生命体征的一种见解,为部分国家采用,但我国并不采用。 我国采用的鉴别方式为:以胎儿脱离母体后成活为标准。 因此,假如这时杀害胎儿,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践中判处刑罚,与主观方面有很大关系

2006-05-24

101 0

切,既然出生了,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要是活的。 肯定就是故意杀人罪了。还有什么好讲的啊??? 可千万不能造次哦,呵呵

2006-05-24

96 0

按法律规定,胎儿脱离母体后如果是活的就具有独立生命了。就是故意杀人了。法律可没说过独立呼吸法律才赋予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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