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三从四德"、“三纲五常”
一、三从四德的源由与内容
(一)「三从」
1、起源
「三从」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
2、内容
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3、变化
之后「三从」引申为既为人之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1)如何「从父」
「未嫁从父」是要求还未出嫁、住在父亲家中的闺女孝顺父母,听从父权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2)如何「从夫」
既嫁从夫,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始于女子出嫁时,迎娶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
(3)如...全部
一、三从四德的源由与内容
(一)「三从」
1、起源
「三从」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
2、内容
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3、变化
之后「三从」引申为既为人之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1)如何「从父」
「未嫁从父」是要求还未出嫁、住在父亲家中的闺女孝顺父母,听从父权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2)如何「从夫」
既嫁从夫,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始于女子出嫁时,迎娶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
(3)如何「从子」
对寡妇而言,「从子」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含辛茹苦抚养儿子,遵从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由儿子决定重大事情。
(二)、「四德」
1、起源
「四德」初见于《周礼.天官.内宰》
2、内容
「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3、解释
「四德」本是宫廷妇女必备的四种修养。德:德行、言:言辞、容:容貌、功:技艺,包含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故称为「四教」或「四行」。
后由宫廷传入民间。
二、三从四德引出的一些现象
(一)「女教」
传统「女教」从汉朝到清末延续二千年,教育的对象上至宫廷后妃,下至平民妇女,针对不同身份﹕女儿、妻妇、母亲,对她们的道德、言行、举止反复教导训戒。
「女教」书籍的作者有男性君王、宰辅、儒学大师、道学家和身为家长的父兄,也有身为女性的宫廷后妃、女师和已为人之母的知识妇女。撰写这些书籍之目的,无非使妇女成为遵守礼教、没独立意志人格、顺从的父权或夫权家庭的工具。
(二)家法代表作 -- 《郑氏规范》
《郑氏规范》可谓家法代表作,当中包含各种规范妇女的规条,例如﹕
(1)、礼教﹕定期集体学习《古列女传》、八岁的女儿不许随母亲往外婆家、妇女不出中门(除非有至亲相见,需有子弟引导方入中门)、不得见姻亲等。
(2)、工作﹕纺织时必须集体进行,互相监察,防止私下储蓄,有言﹕「诸妇工作,当聚一处,机杼纺织,各尽所长,非但别其勤惰,且割其私心。」做饭十天一轮换等。
日常行为举止﹕每日早起敲钟二十四声、男女分两处用早餐、男女不共享洗手间或浴室等。
(3)、规范﹕当中亦有反对溺女婴的条文。
(三)语言文字
在造字、解释字词意义时,往往出现男尊女卑、侮辱或贬低妇女的内容。如单从「女」字的甲骨文字形来看,它是女子屈身下跪的形象。
从《说文解字》中,亦可见侮辱和贬低妇女的字或赋义:
1、 懒(即「懒」)、偷(即「偷」)、淫(即「淫」)、奸、奸、佞、婪、嫉、妒等,这些字皆从「女」旁,反映出至汉朝时,均认为恶德都属于女性。
2、 奴、妖、妓、婊子等下贱身份、厌惧角色亦由女性承担。
3、 委、娈、婉等,是赞美及倡导女子的顺从随和。
4、 姣、好、姝、妩、媚、媛等,则对期望与欣赏女子美色。
5、 御、幸、宠/事、奉、承(表示权力等级关系),婊子/内人(表示妇女职场身份的等级),卖淫/嫖妓(性交易中的性别关系),表达出宫廷、家庭内外的男尊女卑思想。
6、不少贬低女性的成语及谚语亦流传至今,如「女子无才便是德」、「红颜祸水」等。
古人在使用这些语言文字时,往往表达出妇女是卑微的、负面的、不被重视的意思。在潜移默化的作用下,妇女因而会自我克制,安守本份,甘于处于卑微位置,不会僭越,从而达到钳制妇女之目的。
当然,亦有文字记下上古女性的辉煌事迹,如炎黄舜禹等姓氏﹕姬、姜、姚、姒、为皆从「女」旁,可见女系传承确实存在。
(四)束缚妇女的怪现象
当「三从四德」与「七出之条」被大力提倡后,民间社会深受这些观念的影响,一些钳制妇女的习俗(如缠足、守节、殉烈等)在民间流传开去,形成根深蒂固、牢不可破的习俗。
有关古时其它的民间习俗
1、妾媵制
•妾,是儒家礼制文化中一夫一妻多妾婚姻制度的产物,置妾的冠冕堂皇之目的是多生育儿女,以继后香灯。同时,妻妾成群既满足男子色性需要,也成为某种等级身份的标志(如贵族、官员置妾有数量规定)。
在先秦,妾分为﹕
•媵,贵族男性娶正妻同姓姐妹、侄女辈女子为陪媵。
•奔,私奔,未正式婚嫁。
后来,有权势钱财的男子,可通过各种手段置妾,包括﹕
•纳,非正式的娶。
•收,以婢、家妓为妾。
•占,将他人妻妾据为己有。
•买,以金钱购买。
•正妻无子,正妻表示贤德主动为丈夫置妾。
妾的地位比正妻低,但年轻美貌的妾得男子宠爱,妻妾争斗是家中无休止的内战,结果往往两败俱伤。
妾随时被弃,任意处置,如唐朝张巡守城断粮时,即把爱妾煮熟,让部下吃以鼓励士气。
2、贞节
丈夫死后,立志不嫁,坚守贞操,抚育子女,直到老死就是守节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儒家礼教对妇女「从一而终」的要求,不但于丈夫生前要贞洁,死后还要守节。
秦朝时,官方始提倡妇女守节,后于汉朝时,则表彰奖励贞妇。但真正形成风气是宋元朝理学大倡时,皇帝提倡「丈夫死国,妇人死夫为『义』」,理学家程颐提出﹕「只是后世怕寒饿死,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寡妇改嫁就是失节。于作战守城时,妻妾殉死会受到官方表彰。至明朝,即使太平盛世时,丈夫病故或病危,也鼓励妻妾提前殉死,愈惨烈愈受到赞扬和表彰。清朝更强调寡妇守节抚养幼孤,侍奉公婆,以表彰节妇烈女的贞节牌坊象征家族荣耀,这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
表彰守节给家族带来荣誉,却给妇女带来痛苦。《清史稿.列女传》记载一名九十岁寡妇,自述七十年每天劳作不息,为的是夜能成眠,一次夜醒时寂苦难耐,就用锥子刺自己的手掌,留下疤痕。
在守节观念影响下,不少妇女有愚节之表现,如元朝时一位节妇胸前生疮,为保存贞节,宁死不肯就医,结果她死后得到士子赞扬。
又如当时有些女子于火灾或水灾时被男子救回,但认为身体已被男子所污,认为失节,于是重新蹈火或投水而死。
3、童养媳
贫穷的父母将年幼的女儿被未来婆家领养,等到成婚年龄后,再与丈夫举行婚姻仪式,也称童养媳婚姻。
这现象始于宋朝,明清渐成习俗。南方比北方更普遍,北方有「豚养」(如小猪一样贱养)、「小接」(幼小时即被男家接过去)、「孩养媳」等别称;南方有「养媳妇」、「等郎妻」、「小媳妇」、「新妇仔」等诸多名称。
童养媳习俗常发生于女方家穷养不起孩子,无力出嫁,家庭变故(如父母亡故无人抚养),于是送或卖幼女当童养媳。领养的家庭也多因家贫,娶不起媳妇而收童养媳,亦有公婆有病以收童养媳「冲喜」,也有收养弃婴童养育等。
至于官宦家庭,亦有因要外地求学做官,将女儿送人童养。这是一种包办兼有买卖性质的畸形婚姻。
4、殉葬
殉葬是以活人为死人同时下葬的做法,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人殉,商朝男女贵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但没有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
秦汉以来,阴阳两界、灵魂不灭观念和「三从」道德提倡,「生则同谷,死则同穴」,民间和上层的殉葬现象时有发生,但并不普遍。及后理学流行,鼓励妻妾殉夫才普遍化。明太祖死,后宫集体殉死,此例延续至明宣宗。
由于官方提倡,明朝妇女为丈夫殉死空前盛行,死得愈惨烈愈受赞扬表彰,这种做法实属摧残妇女生命的恶俗。
三、反思
载规范妇女的特定时代以及基于某种需要,「三从四德」因而产生,并随着社会变迁而变化。
周朝建立父权制婚姻家庭,明确规定男女内外及男尊女卑,之后才出现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时,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技巧,即要求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及「七出之条」的威吓惩罚相互作用,逐渐形成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随着时代的转变,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转为夫权,夫家的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更强调妇女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更具体繁细,妇女付出更多代价
其实,「三从四德」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须听从母亲;强调「从夫」,但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尤其是寡母)的尊孝,也独具中国特色。至于「四德」,则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等修养,现今若能代之以近时代的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不刻意化妆美容等,实颇有借鉴之处。
四、现代男人的三从四德
老婆说话要听从,
老婆命令要服从,
老婆出门要随从,
老婆唠叨要听得,
老婆打骂要受得,
老婆花钱要舍得,
老婆生日要记得。
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社会的发展,妇女们冲破了传统思想的束缚,昂然踏入长被男性主宰的世界,打破了男人一 统天下的局面。
在社会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然而,现代妇女既要承担生儿育女的任务,又要不断吸收新信息,开拓和发展自己的事业,完成家庭和社会所赋予的双重使命。使她们在科技进步一日千里,信息信息千变万化的新经济时代面临着家庭变迁和事业发展的严峻挑战。
教育领域
随着时代的改变,教育的不断普及,许多国家的法律已明确规定男女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由此,女性受教育的程度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中国28。7% 日本22。
9%
新加坡67。0% 印度26。1%
然而……
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女性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就业比例迅速逼近男性,自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日益增强,社会活动范围越来越广。
遗憾的是,大多数女性所参与的国家和社会事务都局限在较低的层次。
男女不平等仍然存在……
“三纲”二字最早见于《韩非子》这一法家著作,而“三纲五常”连用则是在董仲舒之后的《白虎通义》中。
不过对“三纲五常”作全面、系统论述的还是董仲舒,可以看得出董仲舒是以儒家经典为基础,结合了法家、阴阳家及道家之说,并为之所用,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说:“凡物必有合…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
”及“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又说“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而在《春秋繁露·顺命》中说“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于天子,子受命于父,君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基于这种思想指导在立法过程中很多汉律的条文都体现了这一思想根源,也使“三纲”除了做为一种道德规范外,更成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至此个人、家庭、社会与政治统治从行为规范到法律制度形成了内在的统一。
而“五常”之道是董仲舒在汉武帝一次策问中提出,其服务对象主要是维护大一统政治局面,他说:“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王者修饰,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外,延及群生也”——《汉书·董仲舒传》。
可见“三纲”是用以约束臣民,而“五常”则延及范围包括君主,以礼区分社会等级的尊卑制度和行为标准,而“仁、义、礼、智、信”则是整个社会的伦理本位和道德价值标准,其中君主的表率作用亦不乏其中。
《汉书·董仲舒传》中的一句话可以体现出其思想所在:“夫仁人者,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利者、盗之本也”《春秋繁露·天道施》。“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不能义者,利败之也。”可见董仲舒是以重道义,轻功利的思想来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观,统治者讲求仁政,而对百姓施以德教、礼教,淡化功利之心。
至此,由董仲舒根据儒家思想构建的整个社会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便初现其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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