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中大城市都实行期房销售,由于是卖方市场,往往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都要求购房者在签订合同(还未交房)时就要把房款一次性全部付清,很多消费者都倍感无奈!请问开发商的这种作法合理吗?国家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又该怎么做以此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降低其购买期房的风险呢?
国家不取消预售制度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市场,相应的风险则转嫁给消费者。现在能够最大限度保障你的权益的就是按揭贷款,把风险向银行转嫁一部分。
国家不取消预售制度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开发企业以及房地产市场,相应的风险则转嫁给消费者。现在能够最大限度保障你的权益的就是按揭贷款,把风险向银行转嫁一部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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