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退休,有固定的退休金,有条件不错的住房。独子在外地已结婚,有按揭小户型住房一处,为互相照顾方便,我打算到孩子住地附近购房,但一次付全款有难处,需与孩子共同办理按揭购得后卖掉现房还贷(尚可剩余)。
问题:
1、有否可能办到与孩子共同贷款且将来产权仅归孩子个人;
2、就目前我国的房产政策,我的住房以何种方式化归孩子个人较为适宜(从经济角度)?
1)办理赠予手续?
2)办理买卖手续?
3)办理接力按揭?
翘首期待回音,谢谢!
文女士 12/5-06。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