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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把土地承包合同给丢了,怎么办?!

  我们村的,村委会把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给丢了,后来村委会说,那就从分地吧?(合同是30年的,还有18的期限)有地的自然是不同意的。背景:一开始和村委会签合同时,村委会就没给发。今年听说,我们这在3年以后就要征地,建广子,村民才想来要这份土地承包合同。还有,在上一届村委会,口粮地和承包让他们给卖了不少,被卖地的村民没有得多钱,但我想,卖地也可能是不合法的。
  现在有不少村民向村委会要口粮的。村委会把地卖了,那还有地给了。(村里出去打工的做生意的都有口粮地)这回合同也丢了,地在一从分,原来没地就有地了,村委会卖地事,也就压下去了。所以合同不给,有可能没丢(当然,这只是村民的一种猜测)我们村卖地现象很严重。而且是永久性的。
  
   现在问题是,如果村委会,把土地承包合同丢了?有没有地方可以给补呀?有的话是什么地方?如果去了要是不给补村民应该怎么办呢?(官官相护,也说不好)。还有,村委会和乡镇府有没有权力分承包地?如硬要分,我们又没有承包合同,怎么办? 没有地让他们什么去做什么呀!帮帮这些无助的村民吧!。

全部回答

200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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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是村委会,在合同一经签订就应当即时交给承包方,如今要是真的丢了,发包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没有到期,重新分地是违约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各项规定;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要在乡镇政府备案的,乡镇政府应该有档案,可依档案为根据; 4、国家对农村承包经营是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这人不能也说一起都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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