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建于01年,房子可能会拆迁,拆迁时除了必要的补偿外,一般还会再补一块地进行重建。现在问题是由于我父亲已经过世,而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名字都只登记我父亲一个人的,到时候会不会因为我父亲过世而房产证用户名又只登记我父亲一个人而受到的补偿标准不同(例如不补一块地让我重新建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必要进行房产证用户名的更改?
首先要先分清你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无论是哪一样,都要搞清楚谁是房屋现在的权利人。房主的配偶、父母、子女对该房产均有继承权。如果你的父亲没有遗嘱,上述法定继承人应该先做继承公证,明确房屋的现在权利人。
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是否办理更名都可以,到时候补偿款会给继承人,即你、你的母亲、你的爷爷奶奶共同取得(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笔补偿款或是补偿的实物。至于另给一片地建房的政策,我所在的城市没有这样的规定,你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问清楚给地建房的详细条件,以免失去机会。
至于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及房屋的拆迁我不太懂,无法给你答案。
无论怎样,为了你自身...全部
首先要先分清你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无论是哪一样,都要搞清楚谁是房屋现在的权利人。房主的配偶、父母、子女对该房产均有继承权。如果你的父亲没有遗嘱,上述法定继承人应该先做继承公证,明确房屋的现在权利人。
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是否办理更名都可以,到时候补偿款会给继承人,即你、你的母亲、你的爷爷奶奶共同取得(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笔补偿款或是补偿的实物。至于另给一片地建房的政策,我所在的城市没有这样的规定,你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问清楚给地建房的详细条件,以免失去机会。
至于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及房屋的拆迁我不太懂,无法给你答案。
无论怎样,为了你自身合法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你最好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咨询清楚,网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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