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危险品资格证怎么办理在哪里报
根据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第9号)中对危险品从业人员的要求,并结合交通部2005年底颁布的危险品从业人员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运输能力,结合师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单位重新进行审核认定,申请者于2007年3月6日前将单位的培训资质证明、教师学历证明、教学安排及书面申请等有关材料报交通局,在没有确定培训单位前,暂停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
二、按照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危险品从业人员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全部
根据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第9号)中对危险品从业人员的要求,并结合交通部2005年底颁布的危险品从业人员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运输能力,结合师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单位重新进行审核认定,申请者于2007年3月6日前将单位的培训资质证明、教师学历证明、教学安排及书面申请等有关材料报交通局,在没有确定培训单位前,暂停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
二、按照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危险品从业人员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2007年计划对师市危险品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为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输生产,计划从3月份起每月举办2—3期培训班,5月31日前结束。
各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危险品从业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有计划分步骤的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于3月10日前把摸底登记表及分阶段培训的人员名单报交通局。
三、危险品从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师市交通局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凡持师市交通局颁发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的,加盖证件专用章;初次参加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或持原运管站颁发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的,颁发新的从业资格证。
四、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交办字[2003]43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1月1日起交通行业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聘用、录用未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企业和经营业户不予办理相应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不予年审、年检。此次凡是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危险品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一并进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核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考核费用:危险品从业人员培训费根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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