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妇幼保健院的前身是县妇幼保健站,1991年3月改为妇幼保健所,1995年5月改称为栖霞妇幼保健院。
1983年刚成立时的栖霞妇幼保健院只有6名保健医生和4间平房,基础比较薄弱。到1985年底,人员增加到17人,增设了妇保、儿保、妇科门诊、儿科门诊、化验、护理、病房等科室,办公用房增加到20间。
1989年,通过积极向业务上级争取资金,建成了一座建筑面积2322平方米,投资额130万元的妇幼保健大楼,工程于1989年底竣工,1990年5月正式启用。
1985年以来新上彩超仪、b超、胎儿监护仪等万元以上的设备和车辆9台(套),价值47.1万元。栖霞妇幼保健院现设有妇产科、儿科、妇保科、儿保科、婚检科、口腔科、b超科、化验室、激光科、理疗室、手术室等科室。病房床位30张。全院拥有职工86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0人;师资专业技术人员36人;士级专业技术人员20人;大学以上学历的16人;中专学历的64人;高中以下6人。拥有手术床、婴儿培养箱、微机胎儿监护仪、多普勒胎心检测仪、电动流产器等50余台医疗器械。
199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引产、剖宫产、放环、取环等多种手术数千例,均获成功。1989年,栖霞妇幼保健院被省卫生厅命名为甲级妇幼保健所。1990年4月,卫生部妇幼司司长王凤兰到该院视察,给予了高度评价。1999年11月,该院创建成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成为烟台市首批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