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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混合销售?

什么是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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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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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应该按照企业主营项目纳税,“公司销售电梯同时帮人安装电梯比如同一笔业务销售电梯100万安装电梯是10万”应该110万都纳增值税,因为很明显卖电梯是交增值税为主的企业。
  但是有一种混合销售行为不能按照主营项目纳税,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那就是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兼营行为分3类,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项目,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的税率计算纳税。划分不清的,从高从重计税。2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
  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卖饮料和帮人建房子”属于兼营的第二种,应该分别纳税,无法分开时,当然不能从高计税,两种行为纳的税不是一个税种,适用不同税率,怎能从高呢,由税务机关核定。
  至于他们怎么核定,就不清楚了。

2017-04-24

741 0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只能纳一种税,不能分别纳税,即不是纳增值税,就是纳营业税。按现行税法规定,其适用的税种主要是按经营主业区分,以工业或者商业(指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对其提供的服务性劳务额视同销售货物一并纳增值税;以服务业为主的,对其货物销售额部分视同提供服务性劳务一并纳营业税。
  对于以服务业为主,其单设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的,该单设机构混合销售中的服务性劳务额应与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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