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费用?我想问一下申请执
有了胜诉的法律文书,只是确认了你的债权,但如果不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人民法院也不再支持你的主张,虽然你拥有经法律文书确立下来的债权。因此,无论对方现在有无偿还能力,你必须立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通常情况下,在强制执行的请求中,除要求偿还债权外,还会增加有关迟延偿还利息问题,如判决书没有载明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的话,那么利息将按照同期银行利率执行,相对6万元本金而言,利息几乎微不足道。 因此建议同时要求支付迟延还款利息。
至于执行费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有规定“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全部
有了胜诉的法律文书,只是确认了你的债权,但如果不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人民法院也不再支持你的主张,虽然你拥有经法律文书确立下来的债权。因此,无论对方现在有无偿还能力,你必须立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通常情况下,在强制执行的请求中,除要求偿还债权外,还会增加有关迟延偿还利息问题,如判决书没有载明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的话,那么利息将按照同期银行利率执行,相对6万元本金而言,利息几乎微不足道。
因此建议同时要求支付迟延还款利息。
至于执行费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有规定“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但在实践中标的一万至五万的,除0。5%外还要加50元的加权(速算费用)有些地区可能还要增收执行的实际支出部分。而这些费用在执行终结后由被执行人(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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