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装置 一般要求
1吊笼应设有安全装置,即断绳保护和限速器,当悬挂或支承装置在工作时失去作用以及吊笼失控或超速的情况下,安全装置起作用,并将吊笼制停。
2有对重的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应有双向超速或失控的机械式限速器。
3吊笼或对重坠落试验的操作方法应符合GB10056中3.17条的规定。
4由速度激发的安全装置,当升降机出现非结构破坏的任何故障导致吊笼超过起升速度时,安全装置起作用。
由力激发的安全装置(仅用于卷扬机传动货用升降机上)。当升降机出现非结构破坏的任何位置的 断绳时,安全装置起作用。
5安全装置在升降机的接高和拆卸过程中仍应起作用。
6安全装置动作时,设在安全装置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机电路断开,制动器抱闸。
7安全装置动作后,故障未排除前用正常起升吊笼的方法不允许使安全装置松开或复位。
8吊笼应设置安全钩,防止当出现事故时吊笼脱离导轨架。
更详细见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