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东五环边上的项目,03年就现房了,我04年签的认购书,到现在销售许可证还没下来。当时的认购书上规定,认购书一直到销售许可证并签订正式合同之时都有效。现在KFS说要买就交全款,要不然就房子买给别人。 这房子我真的特喜欢,而且价格也合适。你觉得交全款买这样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吗? 另外,我看过有关规定,如果认购书上包括购房的方要条款如价格,面积等等,这样的认购书是有效力的。但会不会因为这样的认购书是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署的,属于无效合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区别非常明显,主要区...
你只要看到《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基本就没问题,因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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