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郊区的百姓。5年前我花了3万5买了这房子,当时只写了房屋协议书。打算过2天过户(因为当时星期5),但没有到房主就走了。上南方了,一走就是好几年,今年过年她(房主)回来了。我知道后我和她协商,。她没有说不给我更,但需要好处费5000元。我想太多了,因为我其实不富裕,我第2天想再和她讲讲,但她却走了,听别人说明年春节才回来呢。
我是等她再回来还是通过法律解决呢?我也不知道怎么 办?
我也想过通过法,但怕不是弄轧,怕不只是5000了。
我又不知道法律共需要多少钱?
怎么解决才好???/??我愁!!!!。
你的全款已付清了吗?有没有在协议中约定过户的时间? 如果全款已付清,而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过户的时间,你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去和你办理过户手续,但法津规定要给当事人必要的合理的准备时间,(例如给她几天时间请假和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像她这种态度的只给她一次机会,她不回来过户的话,我劝你直接去起诉她,没什么怕的,这官司肯定能赢的!我是搞房产的,在开发公司上班,遇到过这样的客户,直接...全部
你的全款已付清了吗?有没有在协议中约定过户的时间?
如果全款已付清,而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过户的时间,你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去和你办理过户手续,但法津规定要给当事人必要的合理的准备时间,(例如给她几天时间请假和在路上花费的时间),像她这种态度的只给她一次机会,她不回来过户的话,我劝你直接去起诉她,没什么怕的,这官司肯定能赢的!我是搞房产的,在开发公司上班,遇到过这样的客户,直接就起诉他了,很快就解决了,对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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