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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律师帮助!!谢谢!!

  律师您好: 去年我在本地购买了一商场的商铺,属于贷款购买。当初购买时我与商场签定了一份返租合同。我把商铺返租给商场,期限为三年。商场承诺定期付给我租金。但是,后来领取租金的期限到了,商场却以经济收益不佳等等借口不给我租金。商场并且要求废除当初签定的“三年返租”合同,强迫我签定一份新的为期“十年的返租合同”。
  
  并在新合同里特别注明:如果商场效益不好,可以延期向商铺拥有者交付租金。这明显是“霸王条款”!!我不想签,但商场告诉我旧合同已经作废,商场没有义务在履行旧合同中的条款,也就是说,不会在付给我任何租金。我想请教律师:商场在没经过我的同意下可以单方面废除曾经签定的合同吗??我可以要求商场返还拖欠我的租金吗??请律师帮助!!!谢谢!!!。

全部回答

2006-01-20

0 0
商场的行为是单方面撤消合同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你和商场原先订立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商场撤消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其拒付租金更是违背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建议你尽快用法律的途径解决,因为关于此类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尽早向法院起诉这家商场,如果你在证据方面很充足的话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可以减少你打这场官司的诉讼费。这些是我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2006-01-26

10 0
合同一旦达成就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违约.

2006-01-21

27 0
没有经过你的同意而使合同作废,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予以清偿所欠租金.

2006-01-20

24 0
合同一旦达成就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违约,你可以起诉商场要求支付租金,但要快,因为拖欠租金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北京的可以找我liulawyer2000@

2006-01-20

44 0
    商场在没经过你的同意情况下不可以单方面废除曾经签定的合同.你可以要求商场偿还拖欠的租金,并要求履行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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