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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扣发合法吗?

单位为了防止员工辞工,在过年前只发一半的年终奖,而且必须做到放假前一天才能有.等年后过一两个月才发.如果年前辞工的人只能发一半的年终奖.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有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全部回答

2006-01-14

0 0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因此,我认为公司不应该扣发年终奖。  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当然,如果还想在公司继续工作下去,迟发一点就算了。但要是辞职的,就一定要主张自己的权利。
   。

2006-01-29

47 0

首先要确定的是,在你和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就工资和奖金的发放做了具体的规定,如果有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说句不好听的话,只能是单位说了算。

2006-01-14

30 0

这应该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嘛。

2006-01-14

28 0

没有办法的事。即使不合法,谁又来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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