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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房产证署谁的名字离婚时对我及父母有利?

我家的房屋是婚前由我父母出资建的,婚后我父母与我们同住.现在房屋拆迁了,如果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署我的名字,离婚时会怎么分配?如果署我父母的名字,又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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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3

0 0
因为该房是你父母出资修建的,你父母拥有该房的所有权。其在拆迁后,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的署名还以拆迁前房产证上的名字相同,既还是你父母的名字。 不存在署你的名字一说,也就更谈不上分不分割的事了。

2004-12-04

118 0
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父母的话,你与你妻子离婚就不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的署名是你的名字的话,那你在离婚时就必须分一部分给你的妻子。

2004-12-03

128 0
  你的问题没说清楚。首先,你现在住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还是你父母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那房本就与你无关,是你父母的财产;如果是你的名字,因为是在婚前所有,不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涉及,但若该房是为结婚专门修的,要算作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其次,拆迁安置房是一套还是两套?如果是一套,以原房主为房主,若有两套,只能以分房人为房主。另外,不知你的拆迁安置房有没有补差价?若有,就算房子算婚前财产归你所有,现在补交的钱在离婚时仍要分出来算共同财产。
  

2004-12-02

116 0
我不知道你是何意,如果你不想给老婆财产,房屋产权证书又是你父母的,那么拆迁后还是署你父母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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