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前不久受了工伤,因为怕找厂里解决这些事情比较麻烦,于是就请了一位...[展开]
我爸爸前不久受了工伤,因为怕找厂里解决这些事情比较麻烦,于是就请了一位律师,而且这位律师还是熟人。当时他对我们讲,解决这件事要交1000元,其中500元是交给所里,另外500是律师所得。他可以不要这500元,只要交500元到所里就行了。于是我爸爸就交给他500元,并且他也开了收据。
但是在实际的交涉过程中,他始终不肯积极应对,有什么事总要我爸爸打电话催着他来。他第一次作出的工伤赔偿金额是共计是三万三千多点,可是人家厂里的工会主席算出来的却还要比他多到三千元左右。后来我爸对他讲了这个事情,他立即算了一份六万多的赔偿金额。后来我爸他们和厂里协调,最终以三万五千元作为赔偿金额赔偿给我爸爸。
可这个律师说按照他们所里的规定,要提取百分之十的金额作为代理费。可这件事情他从来就没有对我们说过。我觉得这件事情只是让他协调一下,而不是通过起诉获得了这笔赔偿金,我觉得我们不应该付他这钱,可是我不知道我们倒底应不应该付这笔钱。(我需要一些专业性的意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