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执业医师可以申办个体诊所吗?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 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 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 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床 诊察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 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全部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 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 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 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床 诊察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 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射器 药品柜 纱布罐 紫外线灯 方盘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凳药柜 血压计 压舌板 高压灭菌设备方盘 洗手盆 诊察桌 处置台 听诊器 诊槌 注射器 紫外线灯 纱布罐 往诊包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民族医诊所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民族医医师和1名民族药药士。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四、备有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民族药药品。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二)至少有1名以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五、 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医师座椅 1个 病历书写桌 1张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双极电凝器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诊所 一、至少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5的相应专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床 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卫生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精神科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的精神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通风、采风、安全符合精神卫生工作的要求。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眼底镜五官检查器 各种规格注射器输液装置 处置器械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应配备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精神科常用药品。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一、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
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 (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体重称身高坐高计 握力计 肺活量计 血压计 听诊器 胸围尺 串镜 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 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 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 显微镜 X光机 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 恒温箱 离心机 电冰箱 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