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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7 23:57:22
并非所有近视眼患者都适合做
一般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考虑做眼准分子激光手术:年满18岁以上,有健康心理状态,有...[展开]
并非所有近视眼患者都适合做
一般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考虑做眼准分子激光手术:年满18岁以上,有健康心理状态,有摘掉眼镜的愿望;眼部没有活动性眼病;最近两年近视度数比较稳定,每年加深不超过50度;如果配戴隐形眼镜,软性镜应摘去2周,硬性镜应摘去4周以上(可以换戴框架眼镜,才能做手术前检查);经过医生检查,眼部各项指标符合手术要求;假如是第二次手术,LASIK要间隔3~6个月,PRK要间隔1年;穿透性角膜移植手术后有远、近视和散光的,也要间隔1年以上;全身无手术限制的疾病。
有下列情况的人不适宜做准分子激光手术:患有眼的急性、活动性炎症,干眼症,眼睑闭合不全,青光眼,白内障,色素膜炎,视网膜脱离,缺血性眼病,单纯疱疹等病毒性眼病,及下列全身病如:糖尿病,胶原性疾病(红斑狼疮等),风湿性关节炎,痛风,精神病服药者,艾滋病,有某些疾病影响伤口愈合者或虽符合手术条件但对手术有顾虑或期望值过高的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总之这些年的实践证明,目前近视眼激光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所以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是不可取的,当然此类手术毕竟才开展十多年,其远期效果和安全性还在进一步研究中,所以认为近视激光手术已经尽善尽美、没有任何风险也是不明智的。
只有走出认识误区,冷静深入地研究,科学客观地评价,才是理性的态度。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国内一些地方还存在单纯谋利蜂拥而上、滥用该技术的情况,因此患者在选择手术以前慎重考虑,权衡利弊,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和有经验的医生显得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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