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度在西方政治制度中所具有的地位和
1。 选举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选举产生国家各级代
表机关的代表和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与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选举原则、组
织和程序等。
(现代意义上的选举制度,是指公民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决定
国家政治事务,这是现代议会制确立以后的事。 )
2。 普选制: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视性地平等地享有和自由使用其选举权的现代
选举制度。
3。 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它是指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
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选票不署名,不向其他人公开。
4。 强制选举:是指并非出自...全部
1。 选举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选举产生国家各级代
表机关的代表和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与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选举原则、组
织和程序等。
(现代意义上的选举制度,是指公民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决定
国家政治事务,这是现代议会制确立以后的事。
)
2。 普选制: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视性地平等地享有和自由使用其选举权的现代
选举制度。
3。 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它是指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
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选票不署名,不向其他人公开。
4。 强制选举:是指并非出自选民意志的选举,即公民在选举中难以做到或完全
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投票以及把票投给谁。
5。 选民登记:是指选民在行使选举权之前须按照法律规定在选举机构进行登记
,以确认选民身份。
选民登记的过程也即选民资格审查的过程。
6。 选民资格:是指公民参加选举所应满足的法定条件。
7。 肯定资格: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取得选举权所必须具有的资格。
否定资格: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取得选举权所不能具有的资格。
积极条件:是指公民取得选举权所应具有的情况。
消极条件:是指公民取得选举权所不应具有的情况。
8。 候选人资格:是指公民享有选举权所应具备的条件。
9。 直接选举:是指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10。 间接选举:是指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人选举产生,即选
民先投票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选举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
11。 多数代表制:是指候选人或候选人所代表的政党,只要在一个选区内获得多数
选票即可当选。
12。 相对多数代表制:又称简单多数制。即由获得本选取最多选票的候选人或候选
人所代表的政党当选,无须超过半数或达到一定的比例。
13。 绝对多数代表制:是指在选举中要进行两轮以上的投票,在前几轮投票中都要
求候选人必须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最后一轮才由在上一轮投票中得票最多的两名
候选人竞选,获得相对多数票者当选。
14。 比例代表制:是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获得选票数,按比例分配议
席。
15。 混合代表制:是指在选举中分别采用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两种选票计算方
法。
16。
职业代表制:是以全国的职业团体和企业、行业协会如工会、商会、农会、教
育工会、律师工会、医师工会等作为选举代表的基本单位。
17。 竞选:西方国家在投票选举国会议员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之前,各候选人内为
使自己当选而展开争夺选票的活动,就是选举过程中所谓的竞选。
18。 选举监督:就是依法检查选举活动中的行为是否公正合法,其目的在于防止违
法与舞弊行为对选举活动的破坏。
19。 当选争讼:是选举争讼的一个重要类型,是指有关候选人当选效力的争讼。
20。 文化测验:是公民在登记为选民之前的文化水平测试,不仅要通过读写能力的
测验,还要能阅读和接受联邦宪法和州宪法。
21。 选举保证金制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
所获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获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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