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公公的名字,他是户主,他死
你好!
我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其一、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如果公公没有遗嘱的话:
房产原本属于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双方各拥有房产50%的产权;
在一方身故之后,其所持有的50%产权,将作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顺序人,四个子女加配偶合计5人,一般来说平分50%的产权,即每人各得10%;
(配偶共计享有60%的产权了)
其二、同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如果公公设立遗嘱,指定其身故之后的财产全部由其配偶所继承的话--那么其原有50%产权将会全部由其配偶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不适用普通的法定继承顺序,子女无继承资格;
其三、从我国传统定位上来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全部
你好!
我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其一、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如果公公没有遗嘱的话:
房产原本属于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双方各拥有房产50%的产权;
在一方身故之后,其所持有的50%产权,将作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配偶、子女都是第一继承顺序人,四个子女加配偶合计5人,一般来说平分50%的产权,即每人各得10%;
(配偶共计享有60%的产权了)
其二、同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如果公公设立遗嘱,指定其身故之后的财产全部由其配偶所继承的话--那么其原有50%产权将会全部由其配偶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不适用普通的法定继承顺序,子女无继承资格;
其三、从我国传统定位上来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其一方年老身故的时候,一般是不做其遗产分配的,其子女一般在这个时候也不会去瓜分身故老人的财产,除非老人双方都身故或者健在一方设立遗嘱处置他们夫妻共用财产。
但是作为年轻、中年夫妻,如果一方身故(特别是男方身故),因为再婚的原因,极易引起财产(遗产)的分配、争抢问题。
按照你说的,之前是子女和公公婆婆一起住,在公公去世之后,婆婆以房产是她所有而有驱赶子女行为的话--事情不能以遗产分配、个人享受份额来论理!
需要了解老人(婆婆)驱赶的原因,尽量各(双)方协调好,比较老人刚刚失去配偶,内心有些不安者、失落或者、烦躁是很正常的,作为子女不应该和她硬来,应该多关心、照顾她!
最后多问一句:老人驱赶的原因是否因为子女有争夺老人遗产问题而引起或者是因为赡养老人的原因引起?
温馨提醒:
即使子女提出瓜分去世老人的遗产,甚至提起诉讼。
。。法院虽然会支持子女拥有继承份额,但是绝对不会支持这个时候因为老人的驱赶行为而强制老人出钱“购回”子女继承份额的!
其原因自己好好体会一下吧。
补充:
从你的口气来看,你应该是媳妇吧!
别忘记了,你老公叫她是妈哦;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作为母亲的怎么会凭空无故的要将在一起住的好好的子女驱赶走呢?
原因肯定是有的--请说出其根本原因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