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2013-07-29 17:08:00
1、新生儿第一针须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12小时内注射更好。若超过48小时后注射则预防效果降低。
2、注射后局...[展开]
1、新生儿第一针须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12小时内注射更好。若超过48小时后注射则预防效果降低。
2、注射后局部应保持卫生,最好三天内不要擦洗,以免抓破引起局部感染。
3、注射第3针疫苗后的1个月~3个月,应到医院检测保护性抗体(抗-HBs)水平,以判断免疫效果。 无应答或低应答者,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采取适当的措施,提高抗-HBs水平。
4、成人注射前需先检测乙肝病毒(HBV)指标,已有感染,或感染后已痊愈并产生保护性抗体者,不需注射乙肝疫苗。
5、发热、严重感染及其他严重的全身性疾病者,应暂缓接种乙肝疫苗。
6、有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过敏性荨麻疹及对青霉素、磺胺等一些药物过敏者禁用乙肝疫苗。
7、低体重、早产、剖宫产等非正常出生的新生儿,暂时不宜打乙肝疫苗。虽然乙肝疫苗对这部分新生儿并无害处,但因其自身的体质状况易发生偶合事件,因此应推迟接种时间。
8、乙肝疫苗与白百破、卡介苗、乙脑疫苗等同时接种,互相之间无干扰作用;但与麻疹疫苗同时接种,有可能降低麻疹疫苗的免疫效果,不宜同时接种。
9、对福尔马林或硫柳汞及其他药物过敏者禁用乙肝疫苗。 经过多年的科学验证,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适合接种:
①既往有乙肝病史。
②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及以上阳性。
③发热、急性传染病者、严重慢性病患者、有免疫缺陷的人、严重过敏体质者和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不可接种乙肝疫苗。[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