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综合楼经发包人和承包又双方法人代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后,未经有关单位会同验收,工程款还没付清,发包人立即把该楼其中套间等全部出售,承包人不同意入住人员人住,但入住人员以有本楼房产证,承包方只有紧追讨发包方支付所欠的工程款,但发包方一拖再拖借口多多……。
所有民工向我追讨血汗钱,也到劳动管理投诉我所欠他们血汗钱,材料商也不停追付材料款,也有民工暗中说要把该楼炸平。法庭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也有一年多了,发包方可以出租房屋、卖商铺、发卖楼层套间、卖地、中院也加促执行力、到现我一分钱也拿不回。可以说我是走头无路,因我不懂法律觉得奇怪的是,住了那么多人的一幢综合楼不需有关单位会同验收可以人住,同时没有该楼有关的一切质量资料也可以办房产证,如果该楼出现严重问题后果责任是谁呢?工程款是不是永远拿不回呢?我真的不懂,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是这样的发包方继续向不知内情者发包大项目工程,完工后不需有关单位质量验收立即销售能办房产证入住,工程款又不用付清。
法庭判决、强制……。也无耐)我可能不是第一个、可能还有下一个。
2005年11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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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好奇怪哟!想了想,这是你的不对呀!既然房子都没通过...
房屋不验收开发商就发钥匙,这种情况很多,但不能办房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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