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套两居室,将其小间租给别人,签了半年合约。过了没多久,他又说可能后面三个月不租了。也就是一月中旬走人。如果知道他只住三个月,我当初是肯定不会签给他的,他也是当时说好至少会住半年。 请问他这么做算不算违约?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有约定押金的话,即等于规定了违约责任,你可以不退还他的押金,但是你必须要退还剩下三个月的房租;不过,由于你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你们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房屋管理局备过案,所以你们的合同有效性相当值得质疑。一般来说法律上支持所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他不履行合约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因其违约所导致的损失,比如说闲置三个月的房租
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有约定押金的话,即等于规定了违约责任,你可以不退还他的押金,但是你必须要退还剩下三个月的房租;不过,由于你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你们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房屋管理局备过案,所以你们的合同有效性相当值得质疑。一般来说法律上支持所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他不履行合约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因其违约所导致的损失,比如说闲置三个月的房租收起
当然算违约了。如果你有当时签的合约为证,并且注明了违约责任,那你可以不退他后三个月的租金。不过从道义上讲,也没必要跟他计较那么多,大家都是出门在外的人嘛,都不容易,多体谅点就行了。
当然算违约了。如果你有当时签的合约为证,并且注明了违约责任,那你可以不退他后三个月的租金。不过从道义上讲,也没必要跟他计较那么多,大家都是出门在外的人嘛,都不容易,多体谅点就行了。收起
我教你一招,如果你能确定房东已经和第三方签了合同,你就和...
这种情况,押金一般要不回来,是你违约了 ,但是房租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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