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考录取什么时候?别的省都录取快结
2005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33号文)和《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05]1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录取工作机构
(一)全省成人高校新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各批次的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招委审定后执行。
(三)录取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录取期间设录取工作领导组,总体负责录取工作...全部
2005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33号文)和《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05]1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录取工作机构
(一)全省成人高校新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省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各批次的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招委审定后执行。
(三)录取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录取期间设录取工作领导组,总体负责录取工作,部署、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和特殊问题的处理,发出各项工作指令。根据实际,设5个工作组,即录取管理组、系统管理组、计划审核组、行政秘书组、录取监察组,具体开展工作。
各组职责如下:
1、录取管理组。负责与招生院校之间录取工作的联络,对院校、预录、退档等进行审核检查;及时与有关院校沟通,督促院校按时办理退档手续;审查退档理由,解决有关问题;确认各院校最终录取名单;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2、系统管理组。
负责现场系统管理和院校技术保障;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录取期间的系统维护与安全运行,培训和辅导院校录取工作人员;负责录取数据的管理、预测、检验、备份等,依据录取管理组指令向院校投档,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办理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计划审核组。负责审核院校生源计划,审核下达院校录取执行计划,审核院校计划执行情况,实施计划调整方案,统计上报录取信息,提供录取工作进度表,录取名册盖章及数据资料保管等工作。
4、行政秘书组。
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信件收发、会务安排、信访接待及录取期间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收费、食宿等工作。
5、录取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调查处理有关违规违纪案件。
二、录取原则和录取管理体制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2、录取时,省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
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专业,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根据统考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各院校录取新生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录取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的电子档案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时或不按规定录取的院校,我办将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4、对考生有特定范围限制和条件要求的专业,由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5、各院校招生计划实行总量控制,由院校根据本校达线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录取数,但高职高专计划不得调整为本科计划,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
6、院校跨省计划的调整,按教育部学生司“教学司[2005]33号文”的要求在互联网上进行。
7、对于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经学校申请,经录取领导组批准可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
8、部分专业因达线人数过少难以开班,经申请审核,允许取消招生计划。
学校取消专业计划的报告应在该批次开始录取日三天前书面报告。该专业计划取消后,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第二志愿上升为第一志愿投档。
三、录取方式及前期准备工作
1、200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录取时间及批次全部同步。
2、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在皖招生院校接本通知后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联系表》(见本文附件)要求,认真填写于11月18日前及时寄达或传真至我办。
3、采取远程网录取形式的院校应在录取前落实有关工作条件,尽量选用高品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确保网络畅通,并了解省招办服务器地址、录取现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省招办另寄)及录取工作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任务。
4、采取局域网录取的院校应按规定的时间报到,领取登录密码和上机证,并妥善管理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
5、凡需委托我省招办代办新生录取的院校,请及时和我省招办取得联系,同时寄送委托书、录取费并注明对录取新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四、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我办分配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我办招生服务器,下载报考本校的第一志愿生源分布情况。
2、院校认真核对本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生源确定本校分专业录取计划,提交计划审核组,经审核同意后作为录取执行计划下达给院校,院校再上载录取管理组,同时报告有加试的专业的录取原则。
录取管理组审核院校提交的原则、计划等情况,系统管理组按考生成绩排序投档。
3、院校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以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办理录取确认和退档。
招生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录取管理组提交拟录取新生名单和退档名单,退档名单须填明退档理由。局域网退档名单由录取管理员打印交院校代表签字存查;远程网校端在上载省招办端的同时,向录取管理组发送退档单传真。
退档单应有招生负责人签字。退档单内容应包括考生号、姓名、报考院校及专业、成绩和退档理由。退档名单经录取管理组确认同意后,方可完成退档工作,否则不得进行下一轮投档。
5、院校录取新生名册按录取批次打印,院校按规定交纳录取费后领取录取审批表。
院校应对打印的录取名册进行检查,依据录取名册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应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发出。
6、各招生院校和各级招生部门应加强对招生信息的管理工作,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其它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妥为保存,不得擅自公开。
7、新生录取费收取标准:每生30元。通过银行汇款缴费的,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户名:安徽省财政厅财政专户
账号:1302010109024929673
开户行:合肥市工行四牌楼支行
注意事项:
(1)汇款用途务必注明省招办成高录取费。
(2)不接纳银行汇票。
(3)财务联系电话:0551—3612507
五、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1、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高中起点本科。
11月28日报到,申报分专业录取数;11月29日,录取第一志愿考生;11月30日,录取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12月1日,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批次,专科起点本科。12月1日报到,申报分专业录取数;12月2日,录取第一志愿考生;12月3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12月4日,录取服从志愿考生;12月5日,处理遗留问题。
第三批次,高中起点专科。12月6日报到,申报分专业录取数;12月7日,录取第一志愿考生;12月8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12月9日,录取服从志愿考生;12月10日,处理遗留问题。
2、远程网和局域网录取工作时间和进程同步,录取期间每天工作时间:8:30—17:00。
院校端必须在每天下午4:30前完成该轮投档录取的全部工作。
可以通过1688772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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