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书已写能否退定金您好,刚刚看到您回答了,这点我知道,合同上明确的写了如果出卖人违约是双倍赔偿。买受人违约是分文不退,具体合同如下:
1、合同上注明了是交付的认购金,但是发票上是定金。认购金在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转入房款或首付款。
2、银行按揭方式:是签定认购书四日内,与出卖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20%(30%)以上的房款,同事提供按揭贷款资料。但是实际找我们要35%首付,现在让办30%还没办下来,拖了我们快一个星期了。
3、出卖人在上述签约期限内将买受人预定房屋另行出售,造成的买受人无法购买预定房产,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不成,出卖人在五日内退还买受人认购金,并给予认购金一倍的赔偿。
4、买受人在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退房或逾期未能到出卖人售楼处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未按时缴付本认购书规定的房款,本认购书自行失效,出卖人可将上述房屋转卖他人,而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所交认购金不予退还。
5、本认购书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并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本认购书第、4条情况发生时失效。。
而我们一开始协商的就是6号付,他给我们写的1号前。有录音证实是6号。现在很被动,想知道究竟什么方式能拿回钱。而现在他们所说的30%也一直迟迟不下来,一直拖时间。。是否越拖对我们越没利呢??
今天去了一趟,销售员直接来句退的几率是0,一毛不退,只能买房。。连我们说适当附点违约金都不行,,但是实际总部那边不知道究竟说没说~~~
买受人
认购书
买卖合同
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