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自取继母后要求四个子女每月给赡养费,已经18年,父亲决定以后将房产、存款全部留给继母。继母是我们成人后父亲所娶,没有尽过养育我们的责任,我们一直在尽赡养义务,且继母也有四个子女。请问:父亲过世后,按父亲的生前安排财产全部由继母继承,在法律上我们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是不是应由继母养育的四个子女赡养她?
1、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对赡养责任主体界定为有血缘关系或者拟制血缘关系者。你与继母没有血缘关系,有未经她抚育,不存在拟制血亲关系,所以不存在法定义务。 2、你父亲通过遗嘱将财产给你继母继承,与你们是否应当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各是一个法律关系。
按法律没有,你们成年了她才和你父亲结婚的所以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你们没有义务赡养她,这与财产继承没有关系,即使你父亲不给她财产你们也没有义务赡养她的,上面有人说的对,你父亲也没有权利处置你们生母的遗产,所以房产从法律上来说应该是分成两部分,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归你父亲,另一半由子女和父亲平分。
如果你们赡养继母,在法律上你们也有继承继母财产的权利,当然如果你继母立了遗嘱除外,遗嘱是第一位的。
我能理解你,有时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心里觉得不公平,如果你继母的子女因母亲再嫁而不愿赡养她的话建议你们还是赡养她,可以先写好协议,当然这操作上比较难,老人比较忌讳这个,按理说,如果你们赡养她她会感激你们,应该不会留遗嘱留财产给自己的子女,如果她不立遗嘱,你们又有她的子女不赡养她的证据(注意证据很重要),那么财产应归你们所有,当然最好是她写好遗嘱把财产留给你们。
没有
新婚姻法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