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师再次帮忙。谢谢
1、2010年10月销项税为20461。44,进项税为0(本期没有认证的进项税发票),上期留抵税额17153。91,应纳税额合计=3307。53 这个月所涉及到的所有分录如何做?如果下个月税款从银行里扣分录又该如何做呢?
----10月份销售时确认收入和销项税,
借: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61。 44
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307。53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307。53
次月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307。 53
贷:银行存款 3307。53
2、2...全部
1、2010年10月销项税为20461。44,进项税为0(本期没有认证的进项税发票),上期留抵税额17153。91,应纳税额合计=3307。53 这个月所涉及到的所有分录如何做?如果下个月税款从银行里扣分录又该如何做呢?
----10月份销售时确认收入和销项税,
借:现金/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61。
44
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307。53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307。53
次月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307。
53
贷:银行存款 3307。53
2、2010年9月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一111312。12如下表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年初数 年末数
流动负债:
未交税金 -71,308。
07 -111,312。。12
但是2010年9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上的有关数据如下:
销项税为32686。13进项税为31401。21,上期留抵税额18438。83,应抵扣税额合计49840。
04 实际抵扣税额合计 32686。13 期末留抵税额 17153。91 应纳税额合计=0
怎么看都没有见申报表上的数据与资产负债表上的数据有关联,那是不是做账做错了, -111,312。
。12 那是不是说明有-111,312。。12的进税项没有进行抵扣是这个意思吗?可是申报表上显示的期末留抵税额却为 17153。91,这个账是前任会计做的,我没有做过增值税方面的有些不太了解希望老师能帮忙。
谢谢。
----应该是没有错误的,因为“应交税金”科目不仅仅包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明细科目的金额,还包括“应交税金”科目下其他的二级明细科目的金额,也就是“应交税金”科目下所有的二级明细科目的金额的合计数。
申报表上显示的期末留抵税额却为 17153。91,应表现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借方17153。91
。收起